由於夜幕鎮的大家夥先前決定要奮戰到底,跑黑商的時候已經把大量的食物換成了其他資源,牛羊隻保留了最低限度。
看著已經縮小了三分之二,並且用木牆柵欄層疊加固的牧場,我心裡很惆悵。我跟歌果可以遠走高飛,但這個小鎮的命運呢?那一望無際的燕麥田眼看就到了收獲的時節,一周之後,一個月之後,這片燕麥田還會像現在一樣隨風泛起波浪嗎?
不舒服,生活雖然還在繼續,但是非常不舒服。
感覺就像脖子上套著定時炸彈,引爆的決定權在王國手裡。
回到家中,看著食量和肚子都在變大的妻子,心頭又是一緊。
旅行歸來一周有餘,肩上的擔子越來越重。長頸兔的養殖是目前最困難的工作,我跟西蒙學著製作了一種捕獵陷阱,效果不錯,但是能抓到不代表能飼養。
在跟這種大兔子打交道的過程中,我逐漸摸清了它們的一些習性。長頸兔主要分布於多奇山的中段樹林中,這個棲息地的選擇是有道理的。往南是鬣狗們的地盤,上百隻鬣狗對長頸兔的獵殺甚於我們夫妻,往北則是美杜莎族群的領地,生存環境同樣很差。
可長頸兔是野生動物,去圈養長頸兔跟養馬養羊是兩碼事。羊本身就很溫順,好養活,犬齒馬經過長時間的馴化,多少也通點人性,長頸兔是一點人性都不通。第一次用陷阱抓到長頸兔,用繩子拴住它的後腿,然後再解開陷阱,這畜生當即就飛奔而去,直到被繩子拉住的時候,它還在用強壯的後腿蹬土。
這怎麼養?難不成我還得把每一隻兔子都用狗鏈拴住麼?你看看人家大綿羊,就算我不用繩子拴,一整天也走不出二十米。
“來歌,你一天天都折騰啥呢?”
“抓兔子啊。”
“你不會用槍直接打死啊?”
歌果躺在床上,把黃金色的野果當成零食吃。
“這兔子,我們得養起來,就像鎮上的人們養馬那樣,以後就不用再打獵了。”
“哦可是我覺得,飼養並不是好主意。”
“嗯?這是為什麼?”
“因為我總覺得打獵就已經足夠了,再說,我們以後離開這裡,兔子怎麼帶走呢?”
“我是想讓兔子也跟我們一起走。”
“噗哈哈哈哈,彆逗我笑了,兔子怎麼可能聽你的話。”
“你看,那些蛇都能聽懂你的話”
“那是不一樣的,傻來歌。”
歌果說的有道理,就算我能養那些長頸兔,以後我們離開這裡,沒法趕著一大群兔子一起走。但是我發現了一件事,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犬齒馬可以當獵犬用。
犬齒馬是一種非常矛盾的生物,按理說肉食動物都應該長爪子而不是蹄子,犬齒馬卻長了蹄子。而且馬的身體結構就不適合進行獵食,老虎和獅子的頭部一般都與軀乾平行,馬的脖子長總是昂首挺胸,不利於發動進攻。
那天下午我隻是出於好玩的心理,把套在羽毛頭上的馬嚼子拆了下來,這種舉動非常危險。但羽毛畢竟是一匹不同尋常的馬,即便是跟雷鳥戰鬥時也沒被嚇得拔腿就跑。
羽毛似乎很感激我幫它解除束縛,用馬頭蹭了蹭我。走出幾步,我回頭看了看羽毛,示意它也跟著一起來。結果它真的踏出步子,跟上了我。
犬齒馬在被人類馴化之前應該也是天生的獵手,是機敏與凶猛的代表。除了不能用嗅覺追蹤獵物之外,對付長頸兔綽綽有餘。其捕獵方式雖不如虎狼之流暴力血腥,但也儘是力量的彰顯。犬齒馬的攻擊方式是衝撞接踐踏,隻要獵物倒地,就會把前蹄踏上去,張口開咬。
僅僅一個下午,憑羽毛自己的力量,就放倒了三隻大兔子。
我以前考慮到的隻是犬齒馬難以飼養,性情凶暴,對肉類的消耗量大,卻沒考慮過如果是羽毛這種神馬,飼養起來並不難,甚至還能幫我們狩獵。
一匹馬,就讓我覺得這個世界還有無窮無儘的我尚未發現的精彩。
歌果現在尾巴正麵已經有了輕微的隆起,每天躺在床上,看看書、吃吃肉、折折紙,偶爾沒意思就用我給她做的靶子射兩箭。雖然一隻眼睛換了,卻一點都不影響她射箭的準確度,魔法箭也和從前一樣威力巨大。
她現在射箭更多的是因為我想看,我迷戀於她射箭時s型的身姿。
“歌果啊,以後你的肚子會變得多大呢?”
“嗯這麼大?”
她用手比劃了一下,有點誇張。
“不能不能,要是那麼大,你連走動都困難。”
“你不是說你會背著我嘛”
“那種大小的話,我得讓沃夫朗和帕克一起抬著你。”
試想一下,她的肚子裡要是有個直徑一米的大蛋
“你覺得不可能嗎?”
“也不是我覺得不可能,畢竟我也沒見過小美杜莎”
“小美杜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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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記不記得你小時候的事兒?”
“這我哪記得,早都忘了。”
“那你會不會以後連我都忘了?”
“嘻嘻,不知道哦,你要是對我不好,我就把你忘了。”
“可就算你不想忘,總有一天我會離你而去的。”
歌果知道我說的是什麼意思,沒言語。
“你說,這世界上有沒有能讓人類活得久一點的魔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