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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來歌?”
這回輪到少年炸毛了,他盯著我看,又搖頭。
“你不可能是來歌。”
“哈?”
“來歌怎麼會是你這樣?”
“我怎麼就不是了?”
“來歌是,是”
少年一時語塞,我突然覺得好笑,便坐下問他來歌應該是什麼樣的。而少年的描述讓我覺得那些製造謠言的錢花得真值。現在在英斯雷王國人民中,對於我的傳言已經完全脫離現實了,大概有兩個版本。
《傳言ver1》中的來歌不是人類,而是黑暗神的化身,他以殺戮為樂,並能掌控魔物和人類的思想,會用魔法讓五根手指發出子彈。他用一隻眼睛為代價,獲得了黑暗神的力量,所到之處草木凋零,瘴氣彌漫。直視他的人都能看到他身後的黑色氣息,並會陷入瘋狂。而且他的魔法力量極其強大,在王國裡隻有魔法議會的成員才能與之抗衡。
《傳言ver2》稍微靠譜一點,我被描述成了來自一個叫“華夏”國家的神秘魔法師,但王國的魔力計無法檢測出我擁有魔力。我可以控製人類和魔物的思想,並驅使他們為自己戰鬥。我有兩把可以連續發射子彈的手槍,銀白色的叫“閃電”,黑鐵色的叫“黑夜”。據說這兩把槍可以擊穿任何魔法屏障,並且能夠吸食槍下亡魂來增加威力。我還能改變天氣,憑一場突如其來的大雨擊敗了先鋒軍。等等等等
“我靠”
這是我聽完少年敘述之後唯一的感歎。
這太邪乎了吧?整個英斯雷王國難道就沒有一個無神論者嗎?還有彆擅自給人家的槍起外號啊,閃電和黑夜這兩個名字一點都不可愛,為什麼不叫小白和小黑啊?哦對了,我所到之處草木凋零,瘴氣彌漫是什麼鬼啊?還有背後的黑色氣息,喂,導演,可不可以不給我加特效了?
眼前的這個少年明顯就是受了第一種版本謠言的毒害,沃夫朗都快笑趴下了,西蒙直搖頭。該怎麼說呢?該怎麼做才能讓這個少年相信我就是“大魔王來歌”呢?
“嘿,小子,你為什麼想殺了這個叫來歌的人呢?”
“因為他是個壞人。”
“他怎麼壞了?”
“他殺了很多人!還和魔物們在一起!”
說到魔物,少年還瞪了沃夫朗一眼。
“那跟你有什麼關係?”
“有關係!我要保護我的家園,保護我的朋友!”
“所以你一個人跑到這麼危險的地方來乾掉來歌?”
“我已經是個男人了。”
講實話,看著一個嘴上剛長毛的孩子說自己是男人了,多少有點好笑。而且這個男人還在用一柄明顯不算製式兵器的那種短劍,說話的時候肚子還在咕咕叫。
“哦哦,所以你要用一個呃,劍。對,這把劍來殺人?”
“不,這不是殺人。”
“那是什麼?你不就是想把那個叫來歌的男人殺死嗎?”
“不,我是在做一件偉大的事!我在保護大家!”
“偉大的事?說白了就是殺人。”
“不要把我和你們相提並論!”
煩的一比,對於說著主人公台詞的小少年,我開始失去耐心。
儘管我很敬佩他不騎馬,獨自徒步走到這裡的意誌力,也服了他能麵對魁梧的人狼毫不畏懼的勇敢,但我實在沒法與他進行比較現實的對話。就看他現在大放厥詞的模樣,完全沒搞清自己的立場,你現在可是落在我們手裡啊,少年
守護家人守護朋友,每次聽到那種中氣十足的嗓音說出類似的話,我一點觸動都沒有。彆提你了,我拿著兩把槍,都守護不了歌果。就如我以前經常開的玩笑“你說你上學都能把一根筆弄丟連筆都守護不了,你還想守護誰?”
我不再與他爭辯,可我產生了一個非常錯誤的想法——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這種不懂現實殘酷的小毛孩,讓他的同齡人對付他沒準能有奇效。
“等著,我去找璐璐過來。”
“璐璐還沒起床吧?”
“八點多了,應該起來了。”
璐璐的年齡肯定比這個少年小,她今年應該十二、三歲。這幾天住在我們為魔女建的大房子裡,雖然不是什麼豪華宅院,但至少也有壁爐了。
可當我帶著璐璐來到酒吧後,那個少年正與西蒙大聲嚷嚷,西蒙則是一直心平氣和地好言相勸,想讓他回家去。
我想過這兩個孩子會激烈吵鬨,但我沒想過璐璐加入戰局後會發生什麼。
十八歲少年與十三歲小丫頭爭論的焦點有兩個。
一來歌哥哥是不是好人。
二王國的人是不是壞人。
爭論方式基本靠喊,雙方各執一詞,就比誰的嗓門大。
然而少年忍不住先動手了,他把璐璐推倒了
“離我遠點!你這肮臟的魔女xx!”
少年對著倒在地上的璐璐留下了這樣一句話。
西蒙開始皺眉,沃夫朗站了起來,我呢?
當我用腳踢在少年肚子上的時候,感覺是軟綿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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