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文青收回目光,又恢複到了平日裡雲淡風輕的樣子,還在原地冷靜了兩分鐘,這才朝著辦公室走去。
冉玥也算是正式開始成為一名作者的道路了,每天除了按時按點的上課下課上班下班之外,就是在看資料寫文章。
讀萬卷書行萬裡路,冉玥除了每天的報紙之外,偶爾也會去傳達室找張大爺拿一些書和資料來看。
時間一天天過去,冉玥自己也發現了,書寫的時候,速度更快,思路也是很清晰。
到這裡,冉玥也覺得差不多了,打算要寫小說了。
但寫小說可不是什麼簡單的事情,現在雖然是已經講究自由戀愛了,但戀愛一事受眾可能偏少。
想了很久,冉玥打算寫懸疑小說。
隻要是慢慢的構思,將前因後果全部都捋清楚了,故事也就完整了。
不怕沒有讀者。
時間已經是十一月份了,地裡的活越來越少了。
冉玥還是按時起床了,將近一個月的生活,她已經形成了生物鐘。
就是現在早上起來有些冷了,一掀開被窩,就忍不住想要縮回去。
冉玥也是一樣,但她還是堅持起來了。
因為現在已經家裡的早飯和晚飯基本上已經被她承包了,也承諾了,她每個月給家裡補貼五塊錢作為生活費。
她當時都記得李鳳蘭和盧春花在挑刺,結果張翠娥說自己一個月補貼五塊錢那時的表情,簡直不要太精彩了!
就喜歡彆人打臉樣子,那種看不慣就乾不掉的表情,簡直是太爽了!
這時候還算是好的了,地裡沒啥活,大家都在忙家裡的事情。
家裡的男人早上吃了飯就要上山去砍柴,為了過冬做準備,女人則是在家裡縫製衣服,給一家老小準備接下來一年的衣服,也帶帶孩子。
要是趕上春天來了,大家都是早上天還沒有亮就起床了,先去地裡忙活一會兒,回來了吃早飯,家裡一直留一個人在家裡做飯。
不過這不算啥,要是遇上秋收啊,大家忙著搶收,都是帶上乾糧過去,就想著在地裡多做些活。
冉玥感受著刺骨的風,打了一個冷顫,想了想,又回房間,在裡麵添了一件毛衣。
照常做好了早飯之後,冉玥才去教大家來吃飯。
李鳳蘭聞著香味,覺得肚子裡的饞蟲都被勾起來了。
不得不說,自從冉玥開始做飯了,才覺得日子是有盼頭了。
累死累活一天,不就是為了吃個好煩睡個好覺嘛?
倒不是說張翠娥做的不好吃,而是冉玥做得太好吃了。
但李鳳蘭心裡還有彆的考量,冉玥一個月可是十五塊錢,就上交了五塊錢。
三天兩頭的就能吃上一頓肉,這要是全部都上交了,豈不是頓頓都可以吃肉?
她也沒有彆的想法,就是想要頓頓都可以吃肉!
都不敢相信,要是頓頓吃肉,那日子簡直是比神仙還要快活了!
冉玥自然是沒有錯過李鳳蘭眼珠子骨溜溜轉的樣子,她不看她。
在這個家裡,隻要是不撕破臉皮了,冉玥不想讓誰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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