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一名還未治愈的精神分裂患者。不,準確說,人格分裂,汪淼,沒介紹錯吧?”
範世諳一向在下屬麵前的形象是嚴格,卻又不失幽默,唯獨沒有直戳痛處的毒舌。
這一秒,他就像一隻炸了毛的貓,明明生氣,卻保持克製。
兩個下屬麵麵相覷,不由一起抬腿,退了一步。
“沒有。”汪淼不反駁,反而牽起嘴角,露出一抹笑,“有一點我要糾正,未治愈,但不傷人。”
這是變相在為自己辯解。
“哼。”範世諳冷哼一聲,倒也沒反駁他的話。
汪淼的資料他已經拿到手,這三年在精神病院的治療過程,他也全都看過。
人格分裂,除了主人格,另有兩個人格覺醒,其中一個人格有暴力傾向,但在這三年裡隻出現了一次。
據汪淼主治醫生的分析,應該是被主人格同化了。
畢竟他本身就是一個傑出的心理學家,熟悉人心,自愈也不是難事。
還有一個人格,不對外界構成威脅,一個懵懂又脆弱的女孩,又能對誰造成傷害呢?
就像淩晨巷子裡,拿刀都要抖半天的‘女孩’,隻會讓人心疼。
“說吧,剛出來第一天,就跑到酒吧街,不要告訴我,這三年你憋壞了?”
汪淼點頭,“確實有點。”
範世諳皺起眉頭,眼中染上幾絲怒氣,也不知道在氣什麼,但他就是生氣。
“不過不是因為女人,精神病院生活平靜但枯燥,好不容易出來,當然要體驗最繁華的地方。”
簡簡單單一句話,像是盆水,將範世諳的怒火完全澆滅。
範世諳氣笑了,“不愧是天才心理學家,最是擅長拿捏人心。”
都已經身在囹圄了,卻還要試探彆人的反應,就專業這一塊而言,他確實非常有職業操守。
“你為什麼會出現在案發現場?”
這問題,史泰問了不下三十遍,汪淼隻字不提。
可範世諳第一次問,他卻詳細地描述那個時間點的所見、所聞、所做。
第一次來酒吧街,汪淼漫無目的在閒逛。
逛到一個巷口時,聽到了酒瓶倒地的聲音。
好奇心是人類探索世界與生俱來的本能。
汪淼也不能免俗,在好奇驅使下,他走進了巷子。
恰巧看到凶手正握刀,發了狠,一刀刀捅向已經倒臥在地上的女人。
“我已經報警了。”汪淼衝巷子裡大喊一聲。
凶手反手拔了刀就朝汪淼衝過來,這是要殺人滅口。
“你怎麼就能躲過?”
範世諳點第一個凶案的長柄尖刀。
一個身材瘦削手無縛雞之力的男人,對上握有凶器的凶徒,結果一目了然。
“所以我受傷了。”汪淼卷起拘留室臨時發放的衣服袖口。
一道約4公分的傷口,雖然已經結痂,但皮肉外翻,還不時往外沁血,傷的確實嚴重。
他又放下袖口,“萬幸隔壁巷子那對情侶,動靜太大。”
“凶手不敢再跟我多做糾纏。”
史泰聽到這,忍不住問出聲,“跑了?”
“不,他跑回去脫死者的內褲。”
“要不是巷口的聲音越來越大,,他不會慌得脫不下內褲。”
內褲?
範世諳點照片,一條黑色丁字褲,除了款式大膽,也沒什麼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