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席散了,還剩下很多菜,艾荷大方地讓大家打包帶走。
這個時代沒有冰箱,如今的天氣又熱,這些菜今天不趕緊吃完都會餿的。
葉大會幾家人提著剩下的菜回家,被村民看見了,有的人眼睛都紅了。
張大嬸找到村長“村長,現在大家都吃集體飯,憑什麼詹鵬他們家可以單獨開火,還請客吃飯?”
村長回味著今天的菜香味,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葉舒好歹是我們磨西村的姑娘,結婚辦個酒席你們也有意見?那以後誰家嫁女娶媳婦,都彆辦酒席了。”
“村長,我不是這個意思。”張大嬸趕緊擺手,她家再過兩個月就要娶兒媳婦,明年開春女兒也要結婚了,不許在家裡辦酒席了,怎麼能行?
村長看著張大嬸落荒而逃的背影,冷笑小樣,還治不了你!
當葉舒穿著紅裙子小皮鞋走到田埂上,可把那些城裡來的知青給嫉妒壞了。
“哼,一看就是個狐狸精!”
“也不知道她用了什麼手段,把詹鵬的魂兒勾走了。”
“梅琳也是,王明和關橋他們的家庭成分,可比詹鵬強多了,也不知道她看上了詹鵬什麼?”
“有一說一,詹鵬長得高,人又帥,是比王明和關橋強一點。”
“哼,帥有什麼用?當飯吃嗎?”
知青們越說越沒有顧忌,葉舒走到他們跟前了都不知道聲音小點。
葉舒看著他們因為嫉妒而扭曲的臉,笑嘻嘻地說道“帥可以當飯吃啊!你們難道沒有聽說過秀色可餐這個成語嗎?”
知青們
他們竟然集體被一個村姑嘲笑了!
“你得意什麼?”洪梅不服氣地怒視著葉舒“詹鵬根本不喜歡你,他喜歡的是梅琳。”
“他喜歡的是梅琳嗎?”葉舒一臉疑惑,低頭看看身上的裙子,又抬起右腳在知青們麵前晃了晃“那為什麼他會給我準備這麼漂亮的紅裙子還有皮鞋呢?”
洪梅語塞,楊蘭卻衝葉舒譏笑道“這裙子和鞋子,一定是詹鵬給梅琳買的。是你不要臉搶了梅琳的東西。”
葉舒像是看白癡一樣看著楊蘭“你說這裙子是詹鵬給梅琳買的?梅琳那矮冬瓜穿得了這條裙子嗎?還有這鞋子,是37碼的,梅琳的腳有這麼長嗎?”
楊蘭張了張嘴,反駁的話說不出口。
葉舒接近一米七,梅琳最多一米五五。
葉舒穿著這條紅裙子,長度已經快到她的腳踝了,梅琳要是穿上身怕是要拖在地上。
還有梅琳的腳很小,35碼的鞋子都穿不了。
也就是說,葉舒身上的裙子和鞋子,真的是詹鵬專門給葉舒買的。
洪梅反應過來,衝葉舒怒吼道“哼,一定是你這個不要臉的狐狸精,逼著詹鵬給你買的!”
葉舒也不想跟洪梅爭吵,抖了抖身上並不存在的灰塵,無所謂地說“你覺得是就是吧。要不,等梅琳回來,你們讓她也逼著詹鵬給她買一身一模一樣的。”
洪梅
她還真是這麼想的,等詹鵬給梅琳買了新衣裳新鞋子,氣死葉舒!
“葉舒,你真不要臉!”楊蘭指著葉舒大罵“你搶了梅琳的男人,怎麼就這麼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