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隻聽說過人不如狗_路人甲穿越記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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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隻聽說過人不如狗(1 / 1)

林清沅將洗好衣服晾好後,甩了甩頭腦中的想法,就回屋了,見林奶奶還在廚房做一家人的早飯,便去幫忙燒火。

“阿沅,外麵爐子上有雞湯,自己喝一碗,送一碗給安康,他腿受傷了,需要補補,然後就在家裡好好休息幾天再去教課,馬上就要放暑假了,你也能輕鬆兩個月了”林奶奶見林清沅來了,便將事情一條條的仔細的交代道。

“我知道了,阿奶”林清沅拿著柴火往灶裡塞著低聲答道,心裡卻有點煩躁,亦有點迷茫,好想像前世那樣,一旦情緒不好,就找個角落靜靜地呆著發黴。〃"▽"〃

林清沅在21世紀是個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宅女,平日最喜歡的事情就是宅在家裡看小說和歡樂鬥地主,屬於智商情商剛過及格線的那群人,卻沒想到,周末宅在家裡也能莫名穿越,還是穿進一本太監的小說裡!

還好房子是租的,前不久又來了趟說走就走的旅行,敗完了存款,穿越前,估計乞丐碗裡的硬幣都比自己口袋裡的錢還要多,就是可惜了還有幾天就發的工資,嗚嗚嗚,想想就肉疼!o╥﹏╥o

原主今年十六歲,已經高中畢業一年了,至於為什麼這麼早畢業,純粹是因為上學早和學製短。至於原主聰不聰明,這還真是猜不出來。

應該,大概是不蠢的吧!○’’○

現在都是小學五年,初中高中各兩年,原主六歲就被送去上學,比村裡的孩子早了兩三年,因此高中畢業後才15歲。畢業後就到希望小學當代課老師,教一到二年級的語文數學和音樂。

原主長相和前世的自己幾乎一模一樣,都屬於眼大膚白,五官不夠氣質來湊的類型,不說多美,反正醜不到哪裡去,總體看起來,溫柔可愛,文文靜靜,而大眼睛總是給人一種無辜單純感。平時冷著一張臉不說話還是挺能唬人的。

至於性格,原主話少是肯定的,沉穩安靜也是肯定的,同時,原主也是是個矯情敏感的。

原主話少到什麼程度?除了必要的答話和講課,平日裡不會主動說一句廢話,君不見自己穿來後,為了不露餡,硬是除了回答幾句家人的問題,就沒有多說過一句話,而林家人卻沒覺得有什麼異常,顯然是習以為常了!

至於穩重,原主十五歲就高中畢業,然後到希望小學教書,林家人似乎也沒把原主當成還未成年的孩子看,應該與原主平日裡自己做事比較穩妥,不需要彆人操心有關。

至於敏感矯情,不就是自己親媽不怎麼待見自己嘛,有什麼大不了的,林家其他人還是很關心原主的,吃的喝的哪一點短了原主的?至於這麼林黛玉上身嗎?生生把自己也作成了林妹妹!

五月中旬連著下好幾場大雨,原主上完課後因為雨太大,又因為這時節降雨必定伴著打雷,這電閃雷鳴的太過嚇人,就想著早點回去,路過黨壩河的時候沒有順著大路走,而是從旁邊的橋洞下去沿著邊穿過去想走小路,結果沒想到腳一滑掉了下去。

平時這地段的水並不深,僅齊膝蓋,脫了鞋子挽起褲子直接從這邊走,能少走一大段路,可接連的幾場大雨,水麵早已升高,水位已經快要漫過橋梁了,原主原本是想扒著邊慢慢走過去應該問題不大,結果人算不如天算!〃"▽"〃

前世,原主出場次數隻有這短短一次,一個倒黴催的淹死鬼,摔!-"-怒

女主重生回來後,因為男主的原因,計算著時間,出手救了原主,可惜原主受了涼外加驚嚇,回來後就高燒不退,在家人不知道的情況下,迷迷糊糊一條命就這樣去了,變成了自己這個外來戶。

前世的時候,男主回村養傷,發現原主掉河裡淹死了的第一時間就是去原主的墳頭祭拜原主,在那裡坐了整整一天,後來退婚走的那天,又去那裡坐了好一會才走,這些都是女主後來聽村裡人談論才知道,當時女主忙著退婚,哪裡會關注這些事。重生後,回憶了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才想起來。

而在女主重生後,又想著前世最後看到的畫麵,才會關心原主的死活。

韓安康當初參加完林老爺的葬禮後,去了後山,紅著眼對著林清沅的墳墓絮絮叨叨了很多,女主在一旁看著莫名覺得心酸,為了不讓男主再次留下遺憾,才決定順手救一把人。

所以原主在女主重生後的第一次出場,就是墳頭的雜草都長得老高的一個小土包!`⌒′メ

土包裡埋著男主念念不忘的鄰家小妹妹。o╥﹏╥o

林清沅穿越到這裡有半個多月,半個多月來,由於沒有原主的記憶,深怕露餡,隻能借著養病的由頭每天沒事就宅在房間裡種蘑菇,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少說多做多觀察,這才發現原主在這個家裡的存在感還不如院前豬欄裡的黑母豬——大花。⊙…⊙

隻聽說過人不如狗,這年頭,連豬都不如了!°o°

當然,原主這樣完全是因為自己親娘冷漠對待和原主自己林妹妹上身導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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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歲月艱難,家裡孩子又多,讓你吃飽飯穿暖衣就很不錯了,誰還有閒心關心你的心理。更何況,林家並沒有因為林清沅是個女孩子就不讓她讀書,也沒有打罵苛待,隻是親媽不關心,親爹又忙顧不到,其他人也沒覺得這有啥不對,畢竟現在重男輕女的家庭還是挺多的,可原主就是覺得自己命苦,漸漸就封閉了自己的內心,每日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回房,平時又不怎麼說話,活的安靜又透明,什麼事都不需要大人操心,所以才說,原主在林家的存在感還沒有大花來的多。

至於原主和韓安康關係好,純粹是因為原主是韓安康看著長大的。當初十歲的韓安康剛來林家的時候,原主才剛剛出生。

原主出生後,原主的娘潘倩靜也不知道是怎麼想的,就是不給原主喂奶,也不願意抱原主,時常對著原主發呆忘了喂原主吃東西,餓的原主哇哇叫,後來還是林奶奶知道了,把原主抱到她房裡養著,原主才健康長大。當時林爺爺去村裡弄了羊奶喂原主,大一點後就是米湯,魚湯了。

當時大家都忙,原主喂飯的活就落到了韓安康的身上,特彆是原主出生後,家裡孩子慢慢多了起來,分散了林奶奶和林爺爺的注意力,原主得到的關注就少了很多,畢竟孩子太多了,顧不過來,也是正常的。

韓安康一開始幫忙,純粹是感謝林家的收留和培養,後來就是習慣了,同時也有種同病相憐的感覺,自己是沒爹沒娘,原主有爹有娘,但娘不愛,至於爹?原主爹是個大老粗,平時又忙,哪裡會關注到這些小事,原主弟弟出生後,全家的注意力又跑原主弟弟哪裡去了。

韓安康可以說是又當媽又當爸的伺候了原主六年,原主也乖巧懂事,每天都安安靜靜十分乖巧的跟在韓安康屁股後頭。所以韓安康去當兵後,心裡唯一放不下的就是這個惹人心疼的小妹妹了。

林清沅心裡歎了口氣,這原主的身份,其實那個太監作者隱晦寫了幾筆,原主家人找來的時候,原主已經去世了,糾結太多沒多大意義,女主重生後不久,收拾完渣奶和渣男,和男主領完證準備去隨軍的時候,太監了,所以不知道這報錯孩子到底是無意還是有意。

按道理來說,以林家的條件,沒必要乾這種事,可是原主的娘是第一批知青下鄉,受儘了苦頭,看不到回城的希望,沒辦法才選擇嫁給林家大兒子後,日子才輕鬆了許多,原主是她第一個孩子,又是個女孩子,想到自己的遭遇,又看到對方非富即貴,一時頭腦發昏,不想自己女兒和自己一樣一輩子在農村刨土的日子,起了換孩子的念頭也無可厚非。

最大的破綻就是原主身上的一塊玉佩,林清沅摸了摸脖子上的玉佩,心裡也感慨萬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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