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就是富春日報上登的一則懷疑美食周刊收錢搞黑幕打廣告的文章。
富春縣最火的兩大報紙就是富春日報和美食周刊,前者關注的是百姓的日常大小事,大到刑事犯罪,小到停車亂收費,他都能報道,而美食周刊則囊括了富春縣所有關於食物的事,百姓們就愛看這兩類報紙。
於是富春日報上針對美食周刊的事瞬間火起來了,大家一了解才知道,原來是有群眾舉報美食周刊下的尋味小報說好要刊登他的文章卻臨時反悔,且沒有告知他就登了彆人的文章,他懷疑有黑幕,還把稿費和來信都寄出去作為證據。
富春日報也不是吃乾飯的,一番調查就確認替換的文章就是美食周刊的編輯林峰的一篇誇沈氏炸醬麵的文章。
這下可算實錘了美食周刊替換文章,那臨時替換還能因為什麼呢,大家自然聯想到了打廣告。
這下沈氏炸醬麵還沒大火,名聲就有些臭了,畢竟當前時代誰對玩小動作的商家都沒什麼好感,大家更喜歡的是樸實做事的人。
畢竟你都敢買通美食周刊了,說明你對自己家炸醬麵不自信啊,有真本事的人家都不玩那一套。
而隨之而來更富爭議性的事情來了,有許多吃過炸醬麵的人紛紛來信證明他家沒有那家賣辣醬的肉醬好吃,還宰客,一碗炸醬麵敢賣到一塊五。
這一下可算是炸了鍋了,誰家一碗麵敢賣一塊五?裡頭加的是金子啊?
麵館也就罷了,更可氣的是美食周刊竟然還真敢收這樣的黑心錢打廣告,那是不是意味著這個報社以往推薦的美食都是收了錢才推薦的?
一瞬間民情激憤,許多人紛紛寫信投訴,更有甚者寫的信裡全是咒罵。
美食周刊。
王家明和林峰望著眼前小山一樣高的信件,歎著氣沒說話。
報社老板周凱猛地吸了口煙,“你們就說到底有沒有收錢,要是收了登報道個歉,這事也就過去了。”
林峰著急道“哥,這事我們都解釋了許多遍了,當初就是意外走進那家麵館,發現很好吃,才決定寫篇文章推薦,我們要是收了錢就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王家明“凱哥,你是了解我的,我從來不乾那些事兒,更不會為了一點錢破壞原則,何況我覺得這件事不簡單,那家麵館味道好是有目共睹的事,現在卻突然冒出來許多人炸醬麵還沒肉醬好吃,這可能嗎?”
王家明是越想越不對勁,甚至懷疑這就是一個局,而主謀就是那家辣醬店的老板,他們家自從開業在報紙上打了多少廣告了,現在還要買通人來踩炸醬麵一腳,以襯托自家的肉醬。
共事多年,周凱也知道兩人的脾氣,林峰雖然有點憨,但不是會私下收錢的人,王家明就更不是了,但是光他相信有什麼用呢,得大眾相信他們沒有收錢才行。
“哥,我有個想法,”林峰突然眼睛一亮,“既然大家都說炸醬麵沒有肉醬好吃,來證明我們就是收錢打廣告,那不如我們來個比賽,就比兩者的口感,而裁判就隨機選擇幾個人。”
這個……或者還真還可行。
一旦證明炸醬麵是真的好吃,說他們收錢的質疑聲也會消下去許多。
周凱想了想拍板“行,家明你去聯係富春日報,知會他們這件事,最好讓他們也選些人,免得說我們作弊。”
商定好具體時間和細節之後,美食周刊立即在旗下報紙發布這則聲明。
同時富春日報也宣布接受這個比賽,他們這邊同樣也會選七個人作為評委,力保比試公平公正。
眾人都沒想到事情會發展成現在這樣,立即摩拳擦掌地拭目以待。
很快到了比試當天。
比試定在富春縣人民廣場,中午剛過就圍過來許多來看熱鬨的人。
在廣場的中心位置,擺了一條由桌子拚成的長桌,周凱和富春日報的主編石城帶著人站在兩邊。
兩邊各選定的七人蒙眼坐在長桌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