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祖,你…”林秀芬覺得自己腦子大概是剛才嗑太重磕壞了,不然怎麼會聽到她兒子叫她阿姨。
沈耀祖還沒說話,身邊跟著的一群人湊上來,擠眉弄眼地調笑道“這是你媽?”
“不是,”沈耀祖飛快否認,“是在我家幫忙的人,我媽看她可憐就讓她在家幫著收拾。”
“你和你媽倒是都好心,就是再怎麼幫忙也不能留這樣一個人在家吧,你看她指甲縫都是黑的,多惡心啊!”
十幾歲的人不會給人留麵子,話說得要多傷人就有多傷人。
但林秀芬置若罔聞,他們的嘲笑和嫌棄哪有沈耀祖的一句“阿姨”來得剜心。
她張了張嘴,想說些什麼,最終咽了下去,化為無聲的眼淚。
“我先走了。”
看清沈耀祖的趕人之心,林秀芬跌跌撞撞地走下樓梯,一個不小心,踏空了一節,滾到了一樓。
林秀芬好半晌緩過勁來,覺得身下似有水跡,她探手一摸,猩紅的血粘在手上,黏膩惡心的觸感讓她想起被那些男人進入的不適感,終是一口吐了出來。
她回過神,不顧地上的臟亂,忍著不舒服出了校園。
她不熟悉縣城的街道,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隻能沿著街邊的小路晃晃悠悠地走著。
“哎,大姐,你沒事吧?”有人看到她褲子上沾的血跡,好心過來詢問。
林秀芬置若罔聞地接著走,她身邊的男人拉住她搖搖頭道“有家也不知道回,估計是個瘋婆子,彆理她,會傷人的。”
家?
她有家嗎?
那個地方是沈愛田的家,是她的地獄。
林秀芬茫然地想,明明以前日子過得好好的,是什麼時候變成現在這樣的,丈夫翻臉無情,兒子連她這個親媽都不認。
哦,她想起來了,是從兩個女兒離開家以後。
可是這應該怪她們嗎?
林秀芬的腦子一片混亂,慘白著臉走到江邊的石凳上坐下,像是什麼也沒想,隻放空地盯著前麵的公園。
天色漸晚,公園裡人潮慢慢多起來,多是帶孩子的父母,有男孩也有女孩,俱是被身邊跟著的家人千嬌百寵,連媽媽買來的糖果也是男孩一顆女孩一顆地均勻分配。
林秀芬眼都不眨地盯著他們的動作,想衝上去告訴他們這樣不對。
家裡的糖就應該都是男孩的,就如同她在家時她媽的分配一樣,好吃的都給兒子,她這樣的女兒隻配吃野菜。
畢竟女兒是賠錢貨,本來就不值得吃這麼多,養大了都是彆人家的。
然而思緒一轉,來到她結婚的那天。
她從娘家出門時帶出家門的不過身上一身衣裳,沈愛田給的作為彩禮的糧食都被父母留給了兒子。
那她為什麼是賠錢貨?
就因為吃了十幾年野菜?
二女和三女當初也是如同她現在這樣心裡發堵嗎?
林秀芬想著想著兩行淚悄無聲息地流過麵頰,慘白著臉衝遠處的女孩露出一個笑。
然後轉身衝著河毫不留戀地一躍而下。
沈贏接到消息是在林秀芬跳河的三天後,沈耀祖過來通知她的。
“媽跳河了,那條河又大又深,三天還沒有任何消息,估計人早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