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辯論(二)_外室嬌女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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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辯論(二)(1 / 1)

玉菁這會兒也轉過彎來了,方才之所以說不出話,全因關心則亂,這會兒她也感激地望了眼茵茵,接下話去道“所以三妹妹這一問就問得不好,媳婦兒對婆母不敬,沒有前情,不知全貌,叫我們如何置評?”

玉菡眼見落於下風,立刻慌亂了起來,“你們就是強詞奪理,七出之條中分明有女子不順父母,可以休妻,所以無論如何,媳婦都不能忤逆婆母。”

茵茵覺玉菡說得不對,然一時又說不清哪裡不對,便強辯道“可是《禮記》中說父慈子孝,先有父慈才有子孝,父若不慈,子孫如何願意孝順父親?還有‘養不教父之過’一說,可見子孫不孝,長輩也有責任,所以並非一味長輩是有理的,小輩就是無理的。”

“強詞奪理強詞奪理!”玉菡激動地拍著桌案,衝茵茵大喊“《禮記》中分明寫明了,你還不認,不侍姑舅,是可以休妻的,連當朝律法中也寫明了,非說什麼養不教父之過,這同養不教父之過有什麼乾係?”

聽到此處,莊嬤嬤已對茵茵刮目相看,她道“四姐兒,說話便說話,衝妹妹拍桌子算什麼?可見先前太太罰你還沒罰明白,那便再罰抄十遍,長長記性!”

玉菡冷哼,“我不,你們說不過我便罰我,我才不認!”

“這就是你讀書不求甚解之過了,道理三姐兒和六姐兒已同你說明白,你卻不認,那我便再把這道理講透,我說明白了,你便把《禮記》乖乖抄十遍,否則我便隻能去邱姨娘那兒,請她過問你的學業了!”

“好啊,那嬤嬤你說說,《大戴禮記》裡寫的難道不對麼?七出之條難道有錯?若是有錯,豈不律法錯了,大家都錯了?所有據七出之條休妻的都錯了?”

“七出之條自然是對的,可三姐兒和六姐兒說得也沒有錯。”

“是啊,那究竟錯在哪裡?”

這下,連玉菁和茵茵等人都望向莊嬤嬤,等她的下文。

嬤嬤道“你們看的書多了,便會發覺這本書上的道理同那本書上的道理不一樣,之所以如此,一則你們沒能書上的意思悟透,隻想到淺近的一層,譬如《道德經》,其中一句話便有若乾種解讀,有深淺之分,你悟到淺近的一層,同另一本書上另一個道理相悖,於是便糊塗了,實則二者可能在說同一個道理。二則,這世上的事與理都有大小,前後之分,世間最大的道,是天道,天道衍生出人道,人道中便又衍生出倫常、道德、規矩,禮儀……”

玉菡一臉疑惑,不知莊嬤嬤在扯什麼,便道“那又怎樣呢?嬤嬤說的同我問的有什麼乾係?”

莊嬤嬤繼續道“這世上所謂規矩,本就瞬息萬變,漢代便有了七出七去之禮製,然而時人卻也有不尊七出之條休妻的,直到唐朝把七出寫入律法,那以後的休妻才有了依憑,一直沿用至今,然而前朝又有宋濂、俞正燮等人對七出之條提出異議,險些廢除此條,所以說,這世上的律法和規矩,甚至朝代都有更迭,今兒是對的道理,明兒便可能是錯的。”

玉菁聽懂了,不由發問“那麼究竟什麼才是永恒不變的真理呢?”

嬤嬤道“這要放在道家來說,就是道了,天道、人道、而後才衍生出的倫常、道德、禮儀,若一件事你遵了禮儀,但卻失了倫常,或遵了倫常,卻失了人道,這便是因小失大了,真要論起來,《女則》也不過是唐朝長孫皇後據那時風氣所纂寫的女子規範,七出之條既能寫入律法也可廢除,興許百年之後,天下又是另一番景象,因此,姐兒們要如何過好這一生,要遵循什麼,又舍棄什麼,這是姐兒們要想明白的。”

莊嬤嬤掃了眼底下幾位小姐,她們的眼神中或迷惘或不屑,她意識到自己說得過多了,於是把話題又拽回去,“我的意思是,姐兒們萬莫因小失大,孝順有孝順的限度,不要把書讀死了,可明白了?”

玉菁受益匪淺,她站起身向嬤嬤行了個肅拜禮道“嬤嬤教誨得是,玉菁明白了。”

接著茵茵和玉芙也都站起來,行禮說明白了。

當然,玉芙不甚明白,茵茵也是一知半解,隻不過在心裡對嬤嬤更敬仰了。

唯獨玉菡半點沒聽懂,她看看前後幾人,心裡陡然升起自讀書起便如影隨形的恐懼,那便是其餘人都明白了,隻有她還不明白,顯得她十分愚蠢,拖後腿似的。

“四姐兒明白了麼?”莊嬤嬤問。

玉菡咬了咬唇,她因不知莊嬤嬤說的是什麼意思,想反駁也無從駁起,想著自己方才一時衝動,此事萬一鬨到太太跟前,她母親定要罰她,於是順坡下驢,“明白了明白了,她們明白了,我又怎能不明白?”

“那叫你抄十遍《禮記》,不算冤枉你罷!”

玉涵深吸一口氣,不情不願道“不冤枉。”

如此,莊嬤嬤才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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