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寧聽完,微微蹙眉。
很顯然,對於警方的調查方向,表示出了疑惑。
尋釁滋事?
按照弟弟的說法,李瑤和男朋友已經分手。
他追求李瑤,正大光明。
但是按照警方給出的說法,李瑤和男朋友還是戀人。
弟弟介入兩人之間感情,主動挑釁,屬於尋釁滋事,是主要過錯方!
兩者說法,完全相反!
事情並不複雜,兩男一女之間的感情糾紛。
從兩種方向解釋都沒錯。
前者對弟弟有利,不光無過,還有功。
至於後者,就對弟弟很不利了。
尋釁滋事,罪名不大不小。
報出父親的名號,當然能夠輕鬆解決。
隻不過如此一來,這事就會曝光在台麵上。
以弟弟的身份,一旦這事傳到外麵,肯定會被人誤解。
說弟弟介入彆人戀情,強搶彆人的女朋友。
對弟弟來說,影響不大,畢竟弟弟早就名聲在外。
可這話一旦傳到父親的耳朵裡,彆的不說,弟弟跟李瑤之間的事,肯定就沒希望了。
這也是弟弟給她打電話,讓她過來處理事態的原因。
弟弟不希望事情鬨大,儘量大事化小。
否則的話,以弟弟的個性,什麼時候受過這種委屈?
恐怕早就跳腳了!
從警方目前的立場來判斷,應該是站在了對麵。
唐寧此刻也不想事態鬨大,語氣平穩道:“先讓我見一下我弟弟,剩下的事,等我了解完情況再說。”
警察試圖阻攔道:“不好意思,恐怕不行……”
唐寧陡然強勢,“怎麼不行?”
“你們憑什麼認定我弟弟尋釁滋事,總不能因為對方的三言兩語,就想給我弟弟定罪吧?”
“今晚這事,如果我弟弟確實有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