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先報個名,警察要了解下情況。”
“孫校長,叫我們過來乾什麼啊,我們為什麼要報名。”
其中一個短發女生說道。
林逸看了眼說話的人,校服被纏到了腰上,裡麵是白色的半袖,胳膊還有一小塊紋身。
女生的名字叫張雨涵,算是帶頭欺負孫佩佩的人之一。
“他們是來調查孫佩佩的事的,你們幾個應該都參與了吧,快點報名。”
“張雨涵。”張雨涵翻著白眼說道,顯然沒把林逸三人當回事。
“還那麼麻煩乾什麼。”
說話的是個男生,站在張雨涵的旁邊,她的名字叫李岩峰,也是主力之一。
“那個窮鬼,不就是想訛錢麼,說個數吧,我們給我爸打電話,賠錢就是了。”
李祥輝和顧亦然對視了一眼,感覺現在的這些初中生,真是有點無法無天了。
發生了這麼大的事,居然還用這種態度說話,估計他們的家長,也不是很好貨色。
“賠錢?”林逸挑眉說道:
“出了這麼大的事,你們覺得賠錢就能了事?”
“不然呢,你還想怎麼樣?還要判刑麼?”
“按照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應負刑事責任,你們現在上初三,應該年滿十四周歲了,必然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說完,林逸偏頭看著顧亦然,“給局裡的人打電話,再叫兩輛車,把這些人全都帶走。
“好。”
一聽到要判刑,李岩峰和張雨涵等人都傻了。
雖然年紀不大,但最基本的常識還是真知道的。
如果要負刑事責任,那就意味著要判刑了!
這一次,他們真的害怕了。
不僅僅是他們,劉自強和趙慧蕾,也有點慌。
實際上,這件事他們早就知道了,但卻一直沒處理裡。
一來,這些孩子的家裡,都有比較錢,而且有幾個,還有些背景,平時沒少給自己送禮。
在加上孫佩佩是個外地人,父母都是打工的,他們壓根也不想處理。
隻要不影響到學校的聲譽,他們就不會管。
但沒想到,這個年輕警察過來,直接要把這些人帶走,這有點過分了。
“警察同誌,他們還都是孩子呢,就這樣把他們帶走了,有點不合適吧。”
“孩子?”
林逸看著劉自強,拿起辦公桌上的壁紙刀,並推出了刀片。
“我找個孩子,在你的身上劃幾刀,你還覺得對方是孩子麼?”
“這……”
劉自強不自覺的咽了口口水,有點不知道說什麼好。
林逸也沒著急,從李祥輝的口袋裡,摸出了煙和打火機點上,看著劉自強說:
“我看你長的文質彬彬的,而且還當了校長,一看就是好學生,應該不知道燙煙花是什麼感覺吧,我現在幫你燙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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