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證?
這怎麼驗證,還原當時的案發現場嗎?
沒等龍皓想明白,陳末就走到了林大海的右側。
此刻對方的身上不斷往外冒著血,床單也早已被血浸透。
一走近鐵鏽味就更濃烈了幾分,不過他也早就習慣了。
“馮娟目測身高一米六五,而床的高度剛好一米。”
“左側肋骨的這三枚釘子,如果她是凶手,那麼嵌入的位置有點問題。”
他一邊說著,就做出了一隻手拿著鋼釘,另一隻手拿著錘頭的樣子。
龍皓也來到了他的身後,根據陳末的動作試圖理解他的意思。
“位置不對?”
說著,就彎著腰越過林大海的肚皮,看向他左肋處的三枚釘子的位置。
而這個動作自己一做出來,就明白了陳末的意思。
“你的意思是,如果嵌入這些釘子的人是馮娟的話,左肋的三枚釘子不會這麼靠下?”
之所以立刻明白,也是因為他發現自己站在右側,隔著一米高的床,做出嵌入釘子的動作剛剛好。
但馮娟的身高不夠啊,能夠到的隻有李大海的肚皮靠近左肋處。
所以從身高上來說,馮娟應該不是凶手。
但!
“萬一是馮娟挪動了林大海的屍體,比如把人側過來,嵌入左肋的。”
“而且,還有可能是馮娟上床繞到了他的左側,將鋼釘砸入的。”
以上都是有可能的,且操作根本不難,一個是把躺著的人側過來,另一個是脫了鞋,繞到另一邊。
“這個我也想過,但也排除了馮娟的嫌疑。”
“嵌入位置不對的同時,嵌入的角度也不對。”
陳末豎起食指,比作是釘子。
“如果把林大海側過來,那麼釘子嵌入身體的角度應該是直直向下的,但這個釘子卻是斜著的,更像是跟咱們身高一樣的人,從右側直接嵌入左側的。”
龍皓思考了片刻,隨後點頭認同陳末的看法。
他沒法不認同,因為把人側過來,釘子就是直直向下的,就是有細微的偏移,也不會偏移太多。
結合這些說法,挺有說服力的。
“至於馮娟有沒有繞到左側,隻要對比右側肋骨跟左側肋骨上的鋼釘,其實就有答案了。”
到此,馮娟是凶手的嫌疑基本上可以排除個七七八八了。
當初這間屋子的情況應該是。
林大海在外邊喝了很多酒,然後回到家將馮娟給活活打死,這個時候林大海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凶手走了進來,一手釘子,一手錘子,將60枚鋼釘全部砸入他的身體當中。
兩個問題。
凶手的殺害林大海目的是什麼?
恨!
60枚鋼釘嵌入人體,恨是顯而易見的。
誰對林大海恨?
想到這個問題時,陳末腦海中浮現出了一張哭的梨花帶雨的臉。
林溪溪?
小孩才五歲...
“怎麼可能!”
“你不是說凶手的身高跟咱們一樣嗎?”
龍皓回想起剛才痛哭的小溪,這會心底裡還有點心疼呢。
他也到了為人父母的年紀了,可這小孩跟老婆夜夜折騰就是生不出來,看到彆人家小孩就羨慕的不得了。
用一句話形容,他對小孩子有好感濾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