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萬。
靈青虞以前根據東境的米價,算過此世貨幣的購買力。
與前世相比,大概是三倍。
也就是說,這裡的三十萬,可以當前世的九十萬。
這些錢,若要在南都買房,哪怕是最便宜的,都不可能買得起,至少要三百萬。
但如果隻是吃利息,改善生活,肯定夠了。
沈母凝視存單良久,最終望著神神叨叨的沈歌,歎了口氣,收下存單。
夜深人靜時,她望著女兒和外孫女,默默哭泣。
“老頭子,是我們的錯啊!”
“我們不該因為這孩子長得漂亮,就生出癡心妄想。”
“要認命,我們這樣的人,生來就是窮命。”
“就叫婉婉吧,溫柔,順從,不要再和命運抗爭了。”
但這三十萬的存單,卻給沈家帶來了新的矛盾。
老大愁眉苦臉,三個孩子日漸長大,總要送去讀書識字,需要錢;
老二抹著眼淚,歎自己最近失業了,想和丈夫盤個店鋪,做小生意。
老六哭著說,如果沒這筆錢當彩禮,他就娶不到老婆。
老七也邊哭邊求,說自己沒有嫁妝,會被婆家看不起,會被磋磨。
他們拖家帶口,讓孩子跪下來,哀求母親,想想他們這些兒女,還有孫子孫女,外孫外孫女。
“她什麼都不知道,不還是要我們照顧?”
“隻要您留下遺囑,說您走之後,我們可以代她取利息,不就行了?”
本來一直咬著不鬆口,硬生生拖了四年多的沈母,在病重之後,混濁的眼中流出淚水,拉著兒女們的手,期盼又哀求。
“你們保證,一旦十年到期,會將這三十萬,原封不動地留給她們母女吧?”
眾人滿口答應。
但在沈母死後沒多久,沈家兄弟姐妹一合計,就將沈歌嫁了出去。
那個男人名聲並不好。
四十多歲都找不到老婆的人,除了自己窮,眼光還高之外,當然還有其他壞毛病。
比如,喜歡喝酒,喝醉了就打人。
被淩虐的時候,沈歌總是無神地看著天花板,耳邊響起劉菁的話語。
【你會被無情丟棄,像是急需淘汰的破家具。】
他們想讓我被家暴而死,好獨吞那三十萬。
如果這就是現實。
還是瘋了好吧?
至少能一直活在夢裡。
直到那一天——
“小崽子居然敢咬我!”滿麵橫肉的男人,將六歲的沈婉往地下一摔,沈婉被撞得鮮血淋漓,差點昏死過去,“既然這麼有力氣,行啊!”
“明天就給老子去前頭的餐館打工。”
“不行!”看見瀕死的女兒,沈歌忽然尖叫起來。
就像從一場持續數年,渾渾噩噩的大夢中清醒。
她第一次對不斷墜落的人生,發出了無比尖銳的抗議“她不能這麼小就去工作,她要去讀書。”
男人一巴掌就扇了過去“吃老子的,用老子的,連個孩子都保不住,還想讓老子出錢給孽種讀書?”
“仔細看看,這小崽子長得不錯。”
“明天就喊人來,把她賣去當歌姬。”
沈歌隨手抄起旁邊的水果刀,往男人身上捅去!
“離婚,我們離婚!”
“你可是老子花錢買來的,想離!”男人梗著脖子,臉紅氣粗,“敢離婚,老子就殺你全家!”
沈歌卻絲毫不受威脅,一把抓住旁邊的引火設施“我不光要殺你,我還要把房子點了,讓整棟樓都被燒掉的。”
“就算你不死,也一輩子都賠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