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
英布聽罷,從行李中,掏出一把如手臂一樣的小型“木棍”出來。
恩?
看到這個東西,墨戎複等人,全都一愣。
這玩意,叫弓箭?
“這是弓?這也是弓?”
看著馮征手裡的弓弩,墨戎複禁不住問道。
“是啊大王……”
馮征笑道,“我還未成年呢,這小東西,正好適合我用!”
“啊哈哈!”
聽到馮征的話,墨戎複不禁一陣戲謔,“小孩子的東西,還能有什麼用?”
有什麼用?
馮征聽了心裡一樂,我手裡這玩意,是一把弩槍,他至少夠殺你十次百次的。
“這不是沒辦法嗎?”
馮征笑了一聲,隨即說道,“大王,那我就開始了?”
“好,你射吧!你要是射中一次靶心,那本王就可以認輸了!”
墨戎複一臉的不屑,就馮征這一個小孩子的玩意,能射到靶子的地方,那就不錯了!
“嗬嗬……”
馮征一笑,隨即,將弩槍橫平,直直的對著前方。
而後,將兩個小型圓環,給豎立了起來。
沒錯,這就是這一把弩槍的瞄準環!
透過兩個平行的瞄準環,瞄準前方,那麼,就能夠極大的保證弓弩箭頭的準度!
咯吱!
一聲壓縮彈簧的聲音之後,馮征對準前方,而後,扣動扳機!
“嗬嗬,就你這……”
噗嗤!
一聲劃破空氣的聲音,箭頭平直的穿梭出去!
而後,徑直射中了靶心的靶心!
沒錯,這一個箭頭,直接刺入了靶子的核心位置!
嗡!
當看到這一幕,墨戎複等人,全都麵色一僵。
“射……到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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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戎複臉色僵住,問部下問道。
“大……大王……”
部下支支吾吾的說道,“好像是射中了靶心中間了……”
我特麼?
靶心中間?
聽到部下的話,墨戎複一陣麵色呆滯,那方才的幾句話,好像是一個個巴掌一樣,狠狠的抽在了他的臉上。
正中靶心?
而且,還是靶心的靶心?
他遲緩的轉頭,看向了馮征,一臉的難以置信。
這……
憑什麼?
麻麻地,他手裡一個小屁孩用的東西,都能射的這麼準?
當然,他所不知道的,這玩意,可真不是什麼小孩子用的東西,而是馮征發明的一大殺器。
畢竟,這個時代,不可能人人給配一把火槍,這玩意,除了馮征之外,馮征並不想讓更多的人都配備。
於是,他就做出了這種,依靠強力彈簧作為動力支撐的彈簧弩槍出來。
動力源是彈簧弩槍,而“子彈”,則是一個短小鋒利的箭頭。
這種彈簧弩槍,扣動了扳機之後,就會爆發出去。
其有效的射程,最高可以達到近乎兩百米!
當然,其明顯有效的距離,至少一百米是沒問題的。
也就是說,古人百步穿楊都是箭法了得,但是,用了這玩意,隻要你不是十年腦血栓那種抖手,基本上都能命中目標。
而且,其近身威力,比起弓弦,自然更大!
除此之外,他還有一個更大的優點。
那就是,可以單手操作。
這樣的意義在於,如果你是騎兵,你要是想要射箭,那很多時候,就不得不停下來,兩手架著瞄準。
但是,弩槍不用!
使用弩槍,你可以一隻手騎馬,一隻手操作射殺!
這,自然就是一大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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