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士?
豐碑?
怎麼聽著,這話好像是在對一個將死之人說的?
田光和張良也是紛紛一愣,心說,這話我熟!
當年,荊軻出發之前,田光就是這麼對荊軻說的。
你走吧,你的妻子我養之……
當然,這是阿滿說的,不過,意思差不多。
“盟主,你的意思是……”
“嗬嗬,我沒有彆的意思。”
馮征笑道,“要離刺慶忌,諸位都知道這個典故吧?”
嗯?
要離刺慶忌?
那這眾人自然是知道!
這可是春秋時期,非常有名的苦肉計啊!
吳王闔閭派人刺殺了自己的堂兄弟吳王僚而奪位,為了防止吳王僚的兒子慶忌反撲過來,就聯合伍子胥與要離,做了一個苦肉計。
要離為殺了慶忌,就先讓吳王闔閭斬斷自己的一根胳膊,而後,將要離的妻兒全都誅殺焚燒。
而後,伍子胥暗中將要離放跑。
如此的苦肉計,這才讓疑心的慶忌相信。
畢竟,誰特麼這麼絕的,為了完成使命,把自己給害了不說,還要把自己的妻子兒女全都給殺了,還得挫骨揚灰?
拿著自己全家,自己家族的未來和血脈傳承全都犧牲出去,隻是為了讓慶忌相信自己是真的被害了,然後信任自己,隻是為了在關鍵時刻殺了慶忌,毀滅了他的複仇計劃?
這種犧牲,簡直不能再大了!
除了最強烈的信仰之外,一般人,或者特殊的人,全都不可能做到!
畢竟,誰願意讓自己家族毀滅斷子絕孫呢?
所以,慶忌選擇了相信要離,但是,就在自己完成招兵買馬,攻打吳王闔閭的時候,被要離給一槍刺破心口!
不過,慶忌驚詫之餘,卻是對要離十分欽佩。
能把苦肉計做到這個份上的人,乃是一大義士!
所以,慶忌臨死前,咬牙要讓自己的部下們把要離放走,讓他去領賞。
而要離看到慶忌死了,卻轉頭直接選擇自殺。
他表示,自己殺慶忌,一不為忠,而不為恨,隻因為吳王闔閭比起慶忌,更適合吳國的未來。
可以說,慶忌和要離,這倆人的心胸舉止,那也是春秋一絕。
放在革命時期,這樣的人,還是有的。
放在現代,難了。
不過,這種方式也不值得推崇。
我都為你們甘願犧牲了,你還要我斷子絕孫?
我的為人行事如何不論,你們特麼的還是東西嗎?
為了國家,為了集體,犧牲了我,那我的家人得到你們的照顧,理所應當吧?
再不濟,也不至於趕儘殺絕吧?
還想著讓我陪上全家斷子絕孫?
我好意思做,你們好意思領情嗎?
這世上,有一個人在奉獻,那就至少有一個人在白白的獲得和索取。
所以,好事和善良,對應的,是一種獲得,一種白白的利益。
不是說人不能做好事,人應該做好事,這利於世界和社會的和諧。
但是!
你要看你的好人好事,換來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