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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了一件事,宋佳玉哼著歌回到大院,燒柴火開始做紅燒豬蹄。
豬蹄要想軟糯,就得花時間小火慢燉,讓那料汁能滲透到豬蹄的那層皮,還有裡邊的肉,以及骨頭。
到時候吃起來,外皮那是一個軟趴粘糯,像果凍似的,帶著肉香味,裡邊的肉也好咬,浸滿了湯汁不說,拌在米飯裡,根根肉絲與米飯結合在一起,香噴噴的哦,大概都能吃兩碗飯,至於骨頭,估計徘徊在田文巷的野狗會愛吃的。
“真香啊!”
一進大院感覺到這驚人香味的江柏舟知道是自己媳婦又做好吃的了。
而一起進門的顧思譯,也是眼巴巴瞅著老江屋簷下的那口鍋。
“老江,咱還是兄弟吧?”
“咋了?想吃肉?按老規矩走。”
好兄弟兩個也不說其他的,顧思譯回家就把一張三兩的肉票拿出來,去了江柏舟家,交出肉票,得到了一碗帶著不少湯汁的紅燒豬蹄,因為豬蹄剁不小,每一塊還挺大,碗裡邊三塊肉卻占據了半個碗。
等林雪回來,洗完手就啃,還讚美道“每天都羨慕江柏舟,可以吃到佳玉做的菜,這一口豬蹄實在太好吃了。”
今天幫上大忙的聞雲一家,也得到了宋佳玉親自送去的兩塊豬蹄和半碗湯汁,她還悄悄問了句聞雲打哪知道的消息。
誰知聞雲指了指頭頂,“我頭上有人。”
這……神經兮兮的,聞不出來,宋佳玉也不問了,回去和江柏舟啃著豬蹄,吃著豬蹄肉拌飯,說起了十二月要去參加國營飯店內部招聘的事。
“是好事,隻要你想,就去試試。”江柏舟向來都隻要媳婦開心就好。
“不都說廚子在災荒年代也餓不死嗎,我要是試上了,以後找徐大廚做小炒也容易,到時候就有口福了。”宋佳玉說著。
主要還是在國營飯店當廚子不會太累,像是廠裡做工人,一天到頭全是體力活,共銷售做售貨員,從早站到晚還得跟人扯雞毛蒜皮的小事,就是像林雪那樣的技術員,在這個年代也是一個當成兩個再用。
當廚子就不一樣了,菜有幫工洗切,鍋碗瓢盆都有雜工去洗,廚子隻用掌廚就好,偶爾想乾點事了,就和徐大廚一樣,在窗口幫人送個餐。
早上上班不用太早,下午還能回來休息,晚上到了七點就開始趕人,這還是夏天的時間,到了冬天,六點就要趕人關門了。
這份工作,簡直是宋佳玉這種老油條的天選啊!
以後係統倉庫裡的東西能拿出更多了,自己補貼宋爸宋媽也有理由了。
到了十二月一日,穿著乾淨的軍綠色襖子和棉褲,頭上戴著一頂雷鋒帽,宋佳玉騎著自行車趕往國營飯店。
她還沒到,那後廚就有人在討論她呢。
原本是兩個幫工爭奪廚師的位置,沒想到半路殺出個程咬金,這兩大男人心裡能痛快?不能啊,誰不想升職加薪呢。
等人到了國營飯店後廚門口,自行車還沒停穩呢,吃過她東西,嘴軟的胖嬸兒與芬大姐帶來了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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