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林小蘭不回來,恐怕我們已經做出了很過分的事情。
林小蘭拿起麥克風開始唱歌,我們三人坐在桌子旁打著牌,玩著遊戲。
我們互相撫摸,在漆黑昏暗的環境下,肆意妄為地發泄欲望。
快樂的時光總是短暫的。
一眨眼的功夫就玩到了淩晨2:00。
林小蘭說要回去了,可是我還沒玩夠。
花花說還有按摩的服務,原本我想體驗體驗,看在林小蘭的臉色上,我便沒說出來。
林小蘭態度十分強硬,一句話,把她們兩人的小費結掉,手機掃碼轉賬,收到錢的兩人什麼也沒說,立馬離開。
走的那叫一個乾脆利索,頭也不帶回一下的。
人走後,沒什麼好玩的了,於是便跟著林小蘭打算回家。
剛離開夜總會門口,我的肚子如同翻江倒海般難受,哇的一聲在電線杆子旁吐了出來。
“嘔嘔嘔~”
周圍很安靜,路上看不到一輛來往的車輛,店鋪全都關門了,整個世界仿佛屬於我的一樣。
林小蘭拍了拍我的後背,笑道“今晚玩得開不開心?”
我自顧自地吐著酒,沒有回她的話,隻是點了點頭,表示開心。
她繼續說“為了跟你培養感情,為了讓你適應我現在的這個身體,接下來我會帶你到處去玩,讓你忘掉那些不開心的事。”
她能說這樣的話,我心裡很欣慰。
我問道“你為什麼突然對我這麼好?還帶我出來玩?平常的話也沒見你要出來玩啊?”
以前從來都沒有這麼主動,想不到她還有這麼風流的一麵。
今晚她帶我來玩,讓我很開心
麵對我的問話,她笑著說“因為我在報答你,我這條命是你給的!沒有你,我不可能重獲新生,從今往後我就是你的人了,我會用這條生命的餘生來陪伴你,從而報答你的救命之恩。”
她的眼睛閃著光,閃著對未來充滿希望的光,她渴望美好的生活,她向往活下去的浪漫。
而我,則是她特彆重要,並且不能放棄的人。
————
這個世界上最奇妙的東西就是緣分。
我與林小蘭的邂逅是在一場意外之中。
按理說正常人是不可能會相信一個鬼的話,而我卻稀裡糊塗的相信了。
按理說一個鬼也不可能起死回生,可是林小蘭卻做到了。
不得不說,世界上有著許多我們無法通過科學解釋的東西。
這些東西我們不能理解,但我們又不能不相信,因為它真真實實的存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