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鳳嬌就笑了,“念念,我真是越來越喜歡聽你說話了,你這小嘴總能說出我心裡想的,卻不知道咋表達出來的話。”
“這是女同誌們共同的心聲。”楊念念笑道。
除了第一次來部隊時救安安,平時楊念念也沒往河邊來過,河邊水分足,青草挺茂盛的,不過,王鳳嬌說兔子不愛吃這些,就領著楊念念去了旁邊的小樹林邊。
“這裡草嫩,兔子喜歡吃這個草,我見過我大伯給兔子喂這個草。”王鳳嬌說道。
楊念念沒養過小動物,這段時間也都是孩子們給兔子拔草吃,王鳳嬌說這裡的草好,她就蹲下來拔草。
王鳳嬌繼續之前的話題,“孩子他叔就喜歡在外麵裝好人,簡直就是村裡婦女們跟前的活雷鋒。彆人家屁大點的事情,他都爭著搶著去幫忙,輪到家裡的事情,他就跟斷了手腳似的,推都推不動。”
她重重歎了一口氣,“唉,孩子嬸兒也是可憐,攤上了這麼個男人。你說離婚吧,他不打媳婦不賭錢,好像也沒到離婚的地步。家裡好幾個孩子,真離婚了,孩子也可憐,繼續過吧,又覺得憋屈。”
反正也沒彆人,楊念念說話沒顧忌,使勁揪著草,嫌棄地說。
“這種男人可不少,還有的男人喜歡打腫臉充胖子,還大男子主義,看彆人家媳婦都是林黛玉,看自己媳婦就是花木蘭。彆人家媳婦放個屁都想湊上去聞一聞,多看自家媳婦一眼好像會折壽一樣,嫁給這樣的男人,還不如不結婚呢。”
也不知道是不是錯覺,她好像聽到有人像是憋不住笑了一聲,扭頭看向王鳳嬌卻見她低著頭。
以為聽錯了,楊念念也沒在意。
“不結婚,一個人咋過呀?”王鳳嬌搖頭,“會被村裡人笑話,哥嫂看不慣,日子久了,爹娘都嫌棄。”
王鳳嬌性格雖然直爽還帶點辣勁,可她生在這個年代,思想還是很傳統的,認為女人和男人一樣,除非是實在找不到對象,不然就得結婚成家。
不管男娃女娃,能生就得生一個出來。
她這種想法楊念念也能理解,誰讓王鳳嬌出生在吃喝全靠一畝三分地的年代呢?
打工熱潮還沒正式興起,大多數女人都不識字,要是被趕出家門,靠著自己沒準真得去要飯了。
楊念念往前走了一步,腳底下的地麵有點鬆軟,她沒在意,隨手揪了一把手邊的青草脆聲說。
“時代在改變,女同誌隻要思想獨立,就能衝破束縛,以前女人裹小腳,現在不是也沒裹腳了麼?”
“我覺得呀,跟隨內心走最重要,明確自己想要什麼,不能因為年紀到了而結婚,要遇到自己喜歡的人,想結婚才結婚。嫁錯人可比單身可怕多了,這年頭,誰身邊沒聽說過女人跳河上吊的事情呀?死的勇氣都有了,為啥不遠離這個男人重新開始呢?”
“其實不是女人離不開男人,是很多女人不像男人一樣有父母幫襯,離婚了沒能力獨自撫養孩子,所以才被婚姻的枷鎖束縛住了。女人就得努力賺錢,有錢了,不管在婆家娘家,都能挺直了腰說話,選擇自己想過的生活。”
隨著話音落下,她手裡的草也揪了下來,這次明明也沒太用力,誰知竟然揪掉了一小片。
剛想說話的王鳳嬌不經意地瞥了眼,瞬間發出一聲驚呼,“念念,你手底下那是啥?”
“嗯?”
楊念念低頭看了眼,不看還好,這一看差點把魂嚇掉,隻見她剛才揪草的位置,竟然有一個黑乎乎的後腦勺!!!
天呐!!!
這不會是一具屍體吧?
她被自己的想法嚇了一跳,“啊”了一聲,趕緊站起來跑到王鳳嬌跟前,隨著她的驚叫聲起,一個人也從旁邊的大樹上跳了下來。
更詭異的是,那團黑乎乎的後腦勺突然拔地而起,大咧咧地站了起來。
楊念念這才發現,剛才竟然是一個穿著“吉利服”的軍人趴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