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歌聽說,馬上安排了森林警察陪同。
一切都準備好了,大家開始進山了。
近村處倒是沒感覺,也就是空氣要新鮮些。
越往裡走,就越感到了新奇。
胖子追著一隻紅腹錦雞,跑了幾百米。
最後,跑不動了,胖子便隻能看,不能摸。
這方麵,瘦子倒是靈活多了。
瘦子用弓箭射殺了一隻兔子。
這讓胖子很羨慕。
他射了那多箭,兔子毛都沒掉。
中午吃的是攜帶的罐頭與餅乾。
一直到了下午四點,江山喊停了大家。
“山區的天,黑的快。我們就在這裡,安營紮寨。”
森林警察隊長讚同,“江鄉長說的對。一到晚上,山上的野獸都出來了,我們得建一個安全生活區。”
警察們馬上將帶來的帳篷安裝好。
江山四人的帳篷在中間。
旁邊有四個帳篷,那是警察們的。
每一個帳篷的前麵,都生了一堆火。
將地上砍出一個園圈,從山中,拾回一些死枯的樹。
砍成了一段段,點火燃了起來。
凶獸怕火!
在自然界中,野獸都怕火,因為它們征服不了火。
但是同樣是由動物進化而來的人類,卻能將火合理地利用起來。
野獸習慣利用黑夜的掩護進行捕獵活動,光亮使它們無所遁形,於是就沒有足夠的安全感促使它們進行沒有把握的捕獵活動。
很早以前,因為大火燒山或雷擊火造成了森林之災.給動物帶來了極大的災難.因此,各種野獸看見火光自然就會感到恐懼.而且,獸類大多數都喜歡夜間活動,所以它們非常怕火或發光的東西。
所以,如果人在樹林中露宿,隻要燃起一堆火就會平安度過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