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權也不可能要得到,畢竟這對父母,還要讓她做家務帶孩子,哪舍得放棄。
能做的事,少之又少。
陳可蘭也沒想那麼多,她已經麻木了,和幾個姐姐一樣,認為對弟弟好就對的,一切都該以弟弟為先。
回到家,在陳可秀的要求下,換上棉毛衣,穿上新襪子,把舊的鞋直接丟了。
陳可蘭眼睛發亮,拽著她的胳膊,“姐姐,好暖和呀。”
“嗯。”陳可秀笑了笑,“我做飯,你帶你姐夫去排隊接水,讓他幫忙挑回來就行。”
四妹太小了,就是去接水,也得一半一半的拿回來,還容易墜了腰,能幫一點是一點。
陳可蘭應了一聲,就趕緊穿著她的新鞋,蹦蹦跳跳的去了。
陳可秀做飯也是在家裡,大冬天的,外麵的灶台不好生火,大家都是放小爐子在家裡。
這樣暖和還方便。
她剛把肉切出來,陳可蘭就回來了,眼裡都是期待,“姐夫讓我在家歇著,陪你一起,他人真好,我以後要嫁一個這樣的人。”
陳可秀沉默了,十二歲,在她眼裡就是個小孩,沒想到她都在想嫁人的事兒了。
陳可秀說著又苦了臉,“二姐出嫁的時候,二姐夫來過,他頭上的白頭發,比爸爸還多。”
陳可秀歎了口氣,胡亂點頭表示知道了。
她管的著嗎?
二妹都嫁人了,是人家合法的媳婦,難道她還能因為嫁得差,把人要回來麼。
隻是越聽就越覺得心酸。
明明已經不是封建社會了,底層人們的思想,依舊沒有進步。
家裡是艱難點,可是也沒到賣女兒的地步,分明可以找個正常點的人家,卻還是要因為彩禮,不管對方是阿貓阿狗,都要嫁出去。
現在想想,雖然邵母不安好心,其實陳可秀還是嫁得好了的,否則也難逃二妹的下場。
陳可蘭雖然說話,但是手腳麻利,哄娃做飯兩不誤。
飯做完了,邵衛國也將家裡的大水缸挑滿了。
陳可秀剛炒了肉,直接撿了一塊塞到他嘴裡,眯著眼笑,“嘗嘗熟了嗎?”
邵衛國覺得心裡漲得滿滿的,有種被寵了的滋味。
不知道彆人家怎麼過的,他覺得這樣是最好的了。
記憶裡,好像有吃肉的時候,都是給建國嘗一口的。
雖說弟弟小得多,是應該的。
可是媳婦她四妹也小,兩個弟弟更小,她給的第一口,是給他的
說不上來這叫啥,總之很開心就是了。
陳可秀見他傻笑,搖搖頭說道,“老大的人了,一口肉,至於這樣嘛。”
邵衛國還是笑,“不一樣。”
剛做好飯,陳父陳母就回來了。
陳母一看到陳可蘭,立刻垮了臉,揚起手掌威脅道,“誰給你買的鞋?不知道給家裡省錢?你弟弟都沒有,舔著個臉你就穿,趕緊給我脫了。”
陳可蘭不敢說話,立刻就要脫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