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王毅剛剛落地的時候。在金色1號中心總經理辦公室,就已經有兩份合同等著他去簽署。
米切爾來接王毅,兩人一路來到金色一號中心。
在車上,米切爾就將合同的大概情況向王毅說了:“兩份合同,一份是三年3億美元,另一份是五年6億美元。總經理說了,這兩份合同你可以自由選擇。”
也就是說簽的時間更長,合同就會更大。
5年的話,每年能夠多拿2000萬美元。
但是王毅不想受製於人。
不想把太長時間綁定到國王隊。
人的想法是在不斷改變的,事情也是不在不斷變化的。
誰知道兩三年之後自己和國王隊還會不會有持續合作下去的願望,所以把自己綁定在一份5年的合同上顯然不符合王毅的預設。
王毅問米切爾:
“說說合同的具體年限,幾年保障,幾年非保障?”
米切兒笑著回答道:“國王怎麼敢不給你保障。他們拿出了最大的誠意,兩份合同都是全額保障合同。而且他們跟羅姐溝通過了,兩份合同的最後一年,都是球員選項。”
也就是說,隻要王毅不打算此離開國王,國王就必須要履行合同到結束。
二十多分鐘之後,車已經停在了球館的停車場。
王毅來到了總經理辦公室。
總經理迪瓦茨,老板拉納戴夫和安佳麗都在。
幾人寒暄之後,老板將兩份合同推到王毅麵前:
“王,兩份合同的大體情況你應該都知道了,現在你再確認一下,然後在你選定的一份合同上簽字。”
其實兩份合同都是羅琳和羅律師仔細研究過的。
但王毅還是花了半個小時,將兩份合同都仔細看了一遍。
五年的合同確實很誘人。
不光是每年可以多拿2000萬這麼簡單。
裡麵的很多附加條件也比三年合同要多。
按正常思維,肯定會選五年的。
畢竟待遇更好,也更有保障。
所有人都盯著王毅。
老板拉納戴夫甚至稍微有一點緊張。
眼看著王毅把那份5年的合同推到了一邊,轉而仔細去看那份三年的合同,他心中暗暗歎息了一口氣。
王毅還是選擇了那份小一點的合同。
這樣一來,三年之後自己又要因為王毅的相提並論合同而吃不下飯睡不著覺了。
王毅看完那份三年的合同,隨後目光看向羅姐。
隻見羅姐點了點頭:“兩份合同我都看過了,而且也都發給羅律師看過了,沒有任何問題。”
事實上就算不讓羅律師看,他們也敢肯定國王隊不敢耍什麼花樣。
王毅現在可是一顆搖錢樹,在這個搖錢樹眼皮子底下耍花樣,那不是把財神爺往外推嗎?
最終在晚上8點18分18秒,王毅在那份三年的合同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按照華夏文化,取“發,要發,要發”的諧音。
…
隨後,國王隊立刻官宣了王毅和國王簽約的消息。
這個官宣一出,整個聯盟的那些球隊,和全世界數以千萬計的王毅球迷都無語歎息。
王毅最終還是和國王隊簽約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