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洞的某個角落裡,林牧之摳出了一塊碎銀後,便拿著它心情愉悅的前往了集市。
雖然五哥剛死,按道理說他應該得很傷心才對,但奈何他隻要一想到自己身懷如此巨款,就會忍不住的笑出聲來。
“老板,驢肉火燒多錢一個?”
小攤前,林牧之望著飄香四溢的驢肉火燒,口中瞬間分泌出大量的唾液。
“去去去,你個小叫花子,你買得起嗎?”老板看了看林牧之的行頭,隨即開口驅趕道。
“嘿,你個狗眼看人低的東西,小爺怎麼買不起了?我要買五個!”林牧之如今有錢了,說話自然十分硬氣。
看著林牧之手中白花花的銀子,老板立刻嬉笑起來,“呦,小爺您稍等!”
說罷,便熱情的為林牧之裝好火燒,態度變得十分積極。
“小爺,十五文一個,五個共75文錢!”
“啊?這麼貴啊?”林牧之瞪大了雙眼。
要知道如今即使是南方運過來的上好的稻米才隻要五文錢一斤,而北方的小米隻需三文。
現在一個驢肉火燒就需要十五文,這屬實是嚇了林牧之一跳。
“額,我感覺我吃不了這麼多,買兩個吧!”林牧之乾笑道。
見林牧之反悔,老板也沒生氣,能賣兩個是兩個。
老板用小刀切下來一錢銀子後,將剩餘的碎銀還給了林牧之,一同還回的還有170枚銅錢。
這個世界銀價還是很高的,一兩銀子相當於兩貫銅錢,也就是足足兩千枚!
所以,能用得起銀子的,往往都是大戶人家。像林二狗等靠種地為生的平頭百姓,可能一輩子都用不到銀子。
接過驢肉火燒之後,林牧之立刻狼吞虎咽的吃了起來,吃著吃著,他的眼角居然流出了莫名的淚水。
記不清了,他記不清上次如此肆無忌憚的吃肉是在什麼時候了,好像還是在地球。
而周圍趕集的人們見林牧之大快朵頤的吃著火燒,皆忍不住的吞了口唾沫。
“阿爹,我也想吃。”嘴饞的小女孩可憐巴巴的望向身旁的父親。
“吃吃吃,吃什麼吃,我們家裡可沒有閒錢!”漢子嚴厲的訓斥道。
“哇哇哇。”見阿爹不但沒給自己買火燒,還訓斥了自己,小女孩立刻大哭起來。
不光是小女孩,周圍至少還有三個小朋友被饞哭了。
林牧之四處看了看,覺得有些不好意思,於是便轉身離開了這裡。
在大街上明目張膽的饞彆人,確實有些不太道德,而且也太過張揚了,他手持如此巨款,難免會引來歹人的覬覦!
吃驢肉吃得有些噎了,路過了一家豆汁店後,林牧之便順勢走了進去,然後花一文錢買了一大碗豆汁。
豆汁甘甜可口,大口喝下之後,林牧之隻覺得肚子暖暖的,就連身體仿佛也跟著變得有勁起來。
接下來林牧之又在集市上閒逛了半天,吃了糖葫蘆,米粉,桂花糕,臭豆腐,豆皮等各種美食。
終於狠狠的滿足了一番他的味蕾,將這七年多的苦悶一掃而光!
最關鍵的是,他逛了一上午,吃了一上午,居然才僅僅花了60文錢不到。
古代物價低廉,對於有錢人來說當真是個好地方!
但就在這時,人群中的幾人相視一眼,然後有意無意的慢慢向林牧之靠近。
而此時的林牧之根本毫無察覺,正在滿心歡喜的試著新衣。
但再三考慮之下,他還是忍痛離開了裁縫鋪。錦衣華服雖然漂亮,但是太貴了。
他現在最重要的是吃,吃飽了才能修煉好,而不是將錢花在沒用的地方。
而且他現在也正是長身體的時候,恐怕買了新衣服也就隻能穿一兩年,甚至明年就穿不下了。
所以他決定還是不浪費錢財了!
最終,酒足飯飽的林牧之心滿意足的離開了集市,準備返回山洞繼續練功。
這個集市是周圍十多個村子聯合舉辦的,所以才如此繁華,故其的位置也定在了最為繁華的縣城之中。
而縣城與王家村之間隔了一座不大不小的山,山裡僅有一條曲折的小路,平日裡王家村的村民們都是組團進城趕集,早出晚歸,以免在深山中遇到危險。
林牧之也自知自己現在小兒持重金過市,恐怕早已引起了歹人的注意,於是一路上都保持著十分的警惕。
“上!”
突然不知誰高喊了一聲,林牧之的身後瞬間衝出了四五個目露寒光的大漢,他們也不廢話,上來就要將林牧之撲倒在地。
突如其來的狀況也嚇了林牧之一跳,但他並沒有猶豫,隻遵循著身體的本能,快速的向著山林之中鑽去。
他雖然身材嬌小,但這也算是他的優勢,他靈活的穿梭在茂盛的叢林之間,以至於身後的大漢們一時半會兒間竟是根本抓不到他。
但他畢竟還是個小孩,體力實在有限,眼看著自己與大漢們的距離越來越近,他突然靈機一動,然後將懷中的一百多枚銅錢向著身後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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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這一招很有效,大漢們立刻紛紛停下,趴在地上撿起了銅錢。
“彆撿了先彆撿了,那小兔崽子身上明顯還有銀子,我們快去追他!”
領頭的大漢著急的喊道,相比這點小錢,那小孩的身上明顯還有更多的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