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怕萬一哪一天,聚集地出現意外後,他們還能夠回到庇護所。
但這種情況,實際上持續不了多久。
願意花這麼大代價,在第七區買下地產定居的,大多都是四級庇護所的求生者。
他們個人實力並不強,無法長期承受“庇護卷軸”的壓力,所以才會拿出大部分存款,在聚集地搏一個未來。
所以,他們買完地產後,身上的靈幣也幾乎耗儘,不可能繼續維持購買“庇護卷軸”。
為了能夠更好的生活,他們必須要儘可能賺取靈幣。
所以,大部分求生者購買地產後,除了日常生活居住外,也會在路邊擺攤。
售賣的物品,都是來自於迷霧世界各處的資源,或許品質並不是很高,但是種類卻異常繁多。
如此一來,倒也吸引了不少求生者前來購買。
這種現象,楊政河並沒有製止,而是儘可能規範經營環境。
一方麵,是規範房屋的建設。
不少求生者,甚至連房屋都沒有建造,直接就睡在了土地上。
也有一些人,隨意使用用木材和樹葉,搭建了一個簡陋的草棚。
這樣的情況,嚴重影響了第七區的儀容。
這時候,齊原建造的“蜂巢小屋”和“森林木屋”就有了用武之地。
後期製作的那一批,都是根據劃分地產的大小,特彆建造而成的。
兩種款式,多種大小規格。
蜂巢小屋,有三種大小。
分彆是10平方米,價格100靈幣。
20平方米,價格200靈幣。
30平方米,價格300靈幣。
森林木屋,隻有兩種款式。
分彆是30平方米,價格500靈幣。
50平方米,價格1000靈幣。
其中,50平方米的森林木屋是兩層樓,具備更多房間和設施。
這些房屋的價格,相對來說也非常實惠,這些求生者也能夠消費。
為了保證銷路,楊政河直接下達了公告。
單凡在第七區購買地產的,必須要購買蜂巢小屋和森林木屋。
理由更加簡單,那就是要保證第七區的美觀,以及規範市場營銷。
同時規定,也隻有購買房屋的求生者,才有資格在第七區經營商鋪、售賣商品,
如此一來,就算不想買的人,也不得不買了。
地產都買了,錢也花了,難不成還能拒絕不成?
退一步講,他們確實需要房屋居住,總不能天天睡大街。
而楊政河推出的兩種房屋,價格確實不算貴,而且也非常經濟美觀,算的上非常不錯的福利。
於是,這條規章製度的推出,並沒有受到太大的阻礙,被所有求生者默認了。
其次,楊政河在規範住宅的同時,也順便規範經營模式。
如果是10平方米的小房子,就在門口擺一張桌子,用來擺放商品。
這部分區域,已經不算地產麵積,而是占用第七區的公共麵積。
楊政河不可能白白讓他們使用,於是設下規定。
單凡在外擺攤的,必須要擔任起第七區的衛生清理。
每人負責一塊區域,每天打掃這片區域的衛生,如果打掃不乾淨,會有相應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