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台那邊表現的也是非常的有底氣,你愛打官司就打官司,反正這個合同我肯定是取消的,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儘管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下,電視台已經有了準備,葉明是可能會和自己打官司的,因為按照葉明的性格的話,那這個時候大觀是幾乎成了一個必然的事情,但是電視台的人絕對沒有想到葉明居然那麼快的和自己打官司。
小李這邊和丫丫剛剛的溝通,第2天電視台就接到了律師信,就是葉明已經開始起訴了他們。
當小李知道這個消息以後,簡直整個人都震驚了,這個葉明這家夥的速度簡直也太快了吧,你不是說打官司需要很長的準備時間吧,為什麼你這打官司速度那麼快呀?
而且關鍵就是說那邊法院也是來了消息發現已經立案了一份律師信的話,這個ok,無所謂對電視台來講接不接什麼律師信的話,那這個對他們來講沒有任何的妨礙。
可以說對電視台來講直接的把律師信給扔倒垃圾桶裡都沒有問題。
因為律師信要表達的差不多,也就是說我想要告你了,這就算是給你一個警告,其他的任何沒有用。
你如果不把這個警告當成一回事的話,那這個律師信就和廢紙沒有什麼差彆,而且電視台也確實不擔心打官司。
因此呢,如果他那是律師信的話,那這個時候小李根本不用擔心什麼。
但是法院那邊也是傳來消息說葉明已經讓律師在法院那邊起訴了。
最關鍵的就是說法院那邊已經受理了,這才是讓小李感覺到心慌的時候。
要知道你去法院打官司,可不是說什麼樣的官司法院就一定能夠受理的,不是說你想要打官司,我受委屈了,我一定要打官司,這不可能的也就是說法院有一個立案標準。
你是委屈了,你為什麼是委屈了,你必須給出來一個合適的理由。
也就是說,原告必須給出了一個被告一定觸犯法律的理由,也就要證明被告一定觸犯了法律,在這樣的一個條件下,法院才會同意立案的。
不是說任何的一個人覺得自己受委屈了,去法院起訴那麼法院都會受理,這是絕對不可能的。
法院他有一個審核機製,就看你這個時候陳述了你自己受委屈的過程,被告為什麼侵犯你什麼權利了?
隻有這些都做好了,法院那邊自然會由工作人員判定你這個事情是不是達到了立案標準,如果達到立案標準的話,ok沒問題,法院工作人員會給你立案的。
當然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下,你可以自己不去委托律師去,這些都ok,如果你覺得自己特彆的清閒,而且在法律麵前你是比較了解的,你也可以自己去法院,這個都沒有問題。
但是一般的情況下這專業的事情當然要交給專業的律師來做,除非你覺得自己是法學院畢業的,對法律的了解比律師還要厲害,那麼你自己去玩這個應該是沒有什麼大的問題的。
但是通常的情況下打官司的話,如果想要效率好,想要少走彎路的話,找一個律師是非常的有必要的。
經過在這樣的一個條件下,如果找律師的話可能會花費的費用是相當高的,當然到底花費多少錢的話,那就要看一下你這一次打官司的標底到底是多少。
假如說100萬的官司和10萬的官司呢,收費肯定是不一樣的,你找一個新人律師,找一個主任律師,甚至說找一個律師事務所的所長,這些價格當然它肯定也是不一樣的。
如果你在三四線的城市找一個律師的話,或者是說你到一線超一線的城市找一個律師,這價格肯定也是不一樣的。
但是不管你在什麼地方,哪怕你在小縣城裡麵找一個律師的話,這樣的一個情況下,你也是必須要注意一點的,就是說當然是最好找個律師。
通常情況下普通的老百姓甚至是說哪怕你大學畢業了,研究生畢業了,你敢說你對法律的了解比律師還要厲害嗎?
這個是不可能的,所以說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去做,打官司就要找律師,他在這一行人家畢竟是專業的,怎麼打官司怎麼樣到法院起訴,能夠讓法院最大程度的接受你的要求並進行立案,這些都是律師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證你這邊的利益的。
當然的律師雖然拿的錢多,但是人家也是為你服務的。
將是憑借自己的服務來賺錢的,給了足夠的價格的話,請的律師足夠好的話,那對你的案子還是相當的有影響的。
美國辛普森那個案子到現在都不知道到底怎麼樣,判成是正確的,反正基本上就是美國版的葫蘆僧判斷葫蘆案。
聽說辛普森的那個案子,真正的凶手找到了還是怎麼著?
當然這隻不過是江湖傳言,據說心不生這個案子當時的那個山就找到了,這證明當時殺人的確實不是辛普森。
當然這僅僅是江湖傳言而已,沒有經過證實,但是這個時候也確實說明了,辛普森可能不是那個案子的殺人凶犯那麼,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下,辛普森被判無罪釋放,這個也是有可能的。
當然人家賠錢了。
而且關鍵的一點就是說辛普森家裡麵有錢,申請了一個夢幻一樣的豪華律師團隊,並且通過各種關係的影響,讓陪審團有不少的黑人,或者是說同情黑人的白人。
反正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下,辛普森利用自己的金錢和影響力來為自己服務,在打官司的時候,他花費了很大一筆金錢來請了夢幻一般的律師團隊來為自己服務。
就是這樣夢幻一般的律師團隊想儘了各種辦法讓法院和陪審員相信,並不是沒有殺人,而那個警察他在執法的時候出現了一定的失誤,或者是說在某個地方撒謊了,那麼那個警察的證詞就不怎麼樣的值得法院相信。、
結果到最後已經不是無罪釋放了這一點怎麼說呢?如果姓不行隻不過是一個窮人的話,根本沒有錢支付那麼龐大的律師費。
那麼他能夠輕易地逃脫法律的製裁嗎?這個不好說。概率的他肯定是會去監獄裡麵蹲一段時間的,但是正是因為他有錢呢,他能夠請得起那麼多的律師,結果證明他無罪釋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