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號那天,一共銷售出去將近110萬張唱片,每張15刀,隻是這一天的銷售額就達到了1600多萬刀。
扣除一半的渠道費和其他費用,還有800萬刀的利潤。
而這筆利潤,他要分到手一半,也就是400萬刀。就是扣了稅之後,也有將近300萬刀的樣子。
而十一號這天他的專輯再次賣出去三十多萬張。
新索的陳總說,在一個月的時間裡,鄭瀟的這張英文專輯的銷量隻是在美國國內就能達到至少四百萬張。
而後續的第二個月,仍然會產生百萬以上的銷量。
隨後的銷量雖然會急劇下降,但每個月賣個幾萬張還是不成問題!
在美國銷售大火之後,索尼唱片立刻開始麵向其他歐美國家強勢宣傳發行這張唱片,在這些國家再賣個兩三百萬張應該也是很輕鬆的一件事。
總之一句話,這張專輯在開始上市之後的一年時間裡,銷量很可能就會衝擊到將近一千萬張的鑽石銷量。
鄭瀟的這張專輯,距離成為音樂史上的經典隻差一步!
如果計算鄭瀟的收益的話,他的收入將在至少1600萬刀左右。這是剔除了06年索尼跟鄭瀟簽約時索尼付給鄭瀟的500萬刀簽字費之後的收益(簽字費隻是提前預支的收入保證,是要從歌手後續的收入中扣除掉的)。
這真的是一筆巨大的收入。
也難怪美國那些頂級歌壇巨星都是土豪了。美國以及西方主要的發達國家,他們的版權保護得比較好,盜版幾乎沒有,唱片價格賣得也比中國要高得多,利潤更是要高很多。頂級巨星出一張唱片,賣個一百多萬張,就能收入幾百萬美刀,再辦辦演唱會,接一下品牌代言,一年收入千萬美金跟玩似的。
就拿後世紅得一塌糊塗的小天後泰勒斯威夫特來說吧,她2014年的時候,年收入已經達到了一億多美刀了。
鄭瀟晃晃腦袋。
他覺得自己有些俗了。
樓下,那些國人在為他歡呼,他們在因為他在美國取得的巨大成功而激動不已,甚至快要把他奉為這個國家的民族英雄。
他們的淚水在眼眶中打轉。
他們的自豪和驕傲溢於言表。
他們專門聚在他公司的樓下為他慶祝。
幾乎快要對著他頂禮膜拜。
而他,卻站在這窗邊,在庸俗地思考計算著自己在金錢方麵的收益。
細思之,真的是讓人好羞慚。
但鄭瀟真心沒覺得,自己這就叫為國爭光,不過是出了張專輯,意外大火,在美國這個世界最發達的國家多賣了一些而已。
終究隻不過是一場生意,又能算得了什麼呢?
這麼高規格的擁戴,受之有愧呀!
不過,他再一想,自己似乎是低估了文化影響力產生的巨大作用。自己在美國走紅,受美國人追捧,其實就是在潛移默化地傳播華夏文化,很多美國人會因為喜歡他,而去深入研究中國文化,進而或許就會受到中國文化的影響。從這點來看,自己其實也的確是為這個國家做出了一點貢獻。
這麼想著,他又稍稍的有些釋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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