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隻要有錢,幾乎沒什麼是買不來的。
不為眾人所知,個人賬戶在黑市,那是捆包捆包的在倒賣。並且這些賬戶基本隸屬於某家機構組織,相當於這些賬戶等同於該機構組織員工,完全受它們所監管監控。
隻要出得起價錢,就會有大把這樣的機構找你合作。
當然了,販賣個人信息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更是一種高風險行為。
不管是賣方還是買方,一旦東窗事發,一樣會受到法律的監管與製裁。
所以陳昊並沒有采取以這種方式來獲取足夠多的賬戶。
而是采取另一種方式——借雞生蛋式合作。
怎麼說?
說白了,就是通過利潤分成的合作方式,將資金打入彆人的賬戶,然後簽署委托協議將這些個賬戶經過層層轉折過濾後,最後統一交由無極投資這邊打理。
另外,操作可以是多方進行,也可以完全交由無極投資。
合作方隻需要做好保密工作,不需要承擔任何風險,同時又能獲得一定的利潤分成,幾乎沒有人會拒絕這種好事。
不可否認,這種方式存在一定擦邊球行為,並不上得了台麵,但可以說基本合理地規避了法律的風險。
擦邊球,恰恰也是守法與正視法律的一種。
那些能做到一定規模的地下莊,幾乎都是采取這種方式較多,隻不過不是當事人根本不了解罷了。
更多時候即便是當事人,也未必就知道自己實際上正在充當某莊家的棋子,這裡就不展開細說了。
在很多人的認知裡,莊家隻停留在,一般是指持有大量流通股的股東。
這些股東通常具備雄厚的資金實力和豐富的投資經驗,能夠通過控製個股的流通盤來影響甚至操縱股價的漲跌。
他們是機構投資者,如基金、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也可以是個人投資者。
通過控盤來控製股價走勢,從而獲得高額收益。
但是大家也知道,莊家操作股票是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的,明文規定禁止進行市場操縱等違法行為。
所以如果隻是單純地某個機構做莊控盤,放在當今時代,這樣的機構不出一年半載必然被證監會查處,最後被吞得渣都不剩。
為了避免出現被查處,這些機構往往會采取多方聯合做莊的方式去哄抬或者打壓股價。
也就是說,某隻個股裡邊,很多時候會出現多家機構,這些機構看起來根本毫無關聯,實際上暗地裡都是有所牽連的。
特彆是,當你發現某幾個機構同時出現在幾家上市公司席位時,那麼很多時候這幾家公司的股價走勢結構大多會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同時基本可以確定,這些個機構就是背後的某一莊家,亦或者可以理解為“多莊聯盟”,目的就是光明正大合理合法地操控股價。
因此,即使上頭那些人明知道是某些機構在聯合做莊控盤,卻毫無辦法。
這種莊,通常稱之為“暗莊。”
明莊,暗莊,地下莊,關於金融圈整個莊的區分即大體如此。
陳昊曾想過跟彆的機構合力做莊,也就是暗莊,但現在的無極投資實力實在過於偏弱,對於他來說還遠不是時候。
要知道,機構與機構之間的合作,無不都是建立在對等的實力與信任基礎之上。
無極投資不過剛成立沒多久,時間不長,資金規模也不大,名氣更是沒什麼名氣,這樣的一家投資公司,是很難找到有實力且品位相通的機構一起合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