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十八蠱族的田雪略有點鬱悶。
她是個待不住的人。
外麵那些奴也等著伺候她。
可自從覃孟哲來了之後,聖女便要她留在族內,不許離開。
覃孟哲那個人是不錯,高大,健壯,技術也好,陪他睡段時間,也沒什麼。
可再好,也不能為了他,誰都不要了啊。
那些奴喜歡做的,能讓她舒坦享受的東西,覃孟哲肯定做不到。
田雪悶狠了,急得直轉圈。
她這人,玩歸玩,卻從不把亂七八糟的人帶回家。
迄今為止,族裡沒一個人知道她在外麵玩的是啥銷魂又不要臉的鬼玩意兒。
保密工作做得比賊還好。
倒不是怕招來異樣目光,也不是怕被孤立,而是懶得廢話,更懶得聽彆人廢話。
她討厭那些吃飽撐的多管閒事的嘴臉。
沒吃你家飯,沒喝你家水,憑什麼教訓人家?跟你有什麼關係?
自己家的事兒理清了嗎?
鹹吃蘿卜淡操心!
滿嘴為你好,心裡笑翻天。今天跟這個說,明天跟那個傳。
一群長舌婦、碎嘴男。
什麼狗壁玩意兒!
她鬱悶,覃孟哲更鬱悶。
聖女把鷹隼還了回來,又把他最喜愛的女子送到身邊,還解決了會被北鷹降沙部無儘追殺的問題。
所以他很放心很愉快地來到這裡。
為了田雪,他拋父棄妻~~雖然那個父隻是個義父,那妻也隻是首領強配的,但總歸是自己扔下他們一走了之。
主將叛變,士卒全部陣亡,首領必會遷怒在他們身上。
甚至,可能所有人都認為他覃孟哲早就通敵叛國,才故意把全部軍兵帶向死亡,一切都是謀劃好的。
為利益中途認的義父,和那個被強塞硬賜的妻子,是什麼下場,可想而知。
但他不後悔。
因為也沒有彆的路可選。
兵卒死得隻剩一個主將,若說沒有貓膩,誰信?誰信啊?
他回去就是死路一條。
且會死得很慘。
軍屬家眷會像烤羊肉一樣,將他吊起來,一片片活剮了他。
首領會冷冷看著,任由他們發泄。
三萬人馬,彆說活的,連個瘸子跛子都沒留下,他比他們更恨他,更想讓他死。
所以他打算壯烈在戰場上。
沒想到蠱族聖女能解決他的後顧之憂,還把鷹隼和女人這兩樣他最看重的東西交給了他。
這樣若還去死,豈不就是太傻?
他現在知道田雪並非聖女身邊的侍婢,也知道她去軍營當奸細的時候,很多表現都是裝的。
尤其是她毫不猶豫引發蠱毒,還很淡漠冷靜地看著他的時候。
這個小女子,根本沒他想的那麼多情。
睡上幾晚就要死要活,你若敢撒手,她就敢跳河?
彆逗了。
敵營裡的低吟嬌喘是真的,深情款款卻未必。
剛來的前半個月,她確實日夜陪伴他,在有限的範圍內帶他出去玩,兩人很少離開對方的視線。
為此,他願意自欺欺人,將他被蠱蟲折磨、她卻立在一旁無動於衷的事忽略過去,故意不去想。
可之後的日子裡,田雪越來越焦躁,脾氣也越來越不好。
發展到最後,她甚至敢給聖女甩臉色,氣得聖女狠狠懲罰了她。
沒見聖女做什麼,田雪就疼得滿地打滾,全身冒汗。
嚇得他跪在地上,求情半天,聖女才放過,但,瞪了他一眼。
他想了很久,都沒想明白自己為什麼挨瞪。
他也不明白為什麼田雪一直吵著想出去而聖女不同意。
兩人誰都不說,沒人告訴他原因。
他感覺自己被排斥了。
終究還是覺得自己是個不被接納、無法融入的外來者。
這樣無精打采勉強過了一段日子,他終於決定離開。
聖女聽到他的想法和請求時,點點頭,沒說話。
他以為她同意了。
當夜,他簡單收拾了下行囊。
第二天,聖女請他和田雪去聖女府喝茶,說是為他送行。
他既失落,又高興。
失落的是,他將真的離開田雪,也將失去蠱族的庇護。
高興的是,他從來沒去過聖女府,今天終於可以看看它的樣子。
然而進去才知道,聖女府沒什麼特彆的。
除了無一廝奴侍婢近身伺候,家具擺設有那麼一兩件算像樣,房屋什麼的跟彆人沒啥區彆,甚至比有錢人家的豪宅大院還儉樸些。
他喝著茶,四處打量,沒注意茶裡有什麼。
當然,即便注意了,也發現不了。
田雪倒是警覺,很仔細地看了一眼。
百裡釗瞧著她,似笑非笑。
田雪被她瞧得心裡發毛,可又看不出茶水有何異樣。
她端著茶,遲遲不敢往嘴裡送。
百裡釗的臉色冷了冷“怎麼,我親自沏的茶,不合雪兒的意?”
田雪被逼無奈,隻能喝下。
當著百裡釗的麵,還作不了假,一口口全往喉嚨裡咽。
隨後,她以上茅廁的理由,淡定出門,再瘋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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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到遠離聖女視線的地方低頭狂嘔,又是摳嗓子,又是捶肚子,想把喝下去的茶水吐出來。
折騰半天,倒是真吐了一點。
可她心裡知道,茶裡若真有東西,也早就進了身體。即便她把昨晚的飯都吐出來,也來不及了。
百裡釗悠然坐在廳堂,等她回來。和兩人聊點無關痛癢的話,便讓二人回去。
覃孟哲有些莫名其妙。
就廳堂坐了坐,還沒參觀整個聖女府呢,怎麼就趕他走?
還有田雪上茅廁時,聖女說的那句話“真正相愛的人,誰都無法將他們分開,即便死了,也要緊緊抱在一起,同棺合葬。”
這是什麼意思?
為何有種毛骨悚然的感覺?
兩人走在回去的路上,誰都想說話,卻沉默許久,誰都沒有先開口。
直到進了屋,一高一矮對視著互相凝望,覃孟哲才狠狠抱住她,啞聲道“你……真的舍得我走麼?”
他希望田雪開口留他。
隻要她開口,他立即留下。
田雪卻隻是緊緊回擁他。
這個男人,她喜歡。
如果他願意,她可以把他當作喜歡之人中的一員,甚至是最重要的那一個。他是主,其他人都是奴。
她可以每玩十天半月就回來一趟。
七八天也行。
嗯……好像天也能接受。
總之他得能夠容忍。
隻要他不問,她就不告訴他。
不知道,也就沒什麼欺騙不欺騙、傷害不傷害。
反正等他在這裡混熟了,他也不會隻有她一個。
男人麼,都是三心二意,吃著碗裡,看著鍋裡,沒個知足的時候。與其等著被嫌棄,還不如自己先玩個痛快,玩個徹底。
找新鮮嘛,誰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