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夠了,我自己的事情你以後彆管。”
“你又不是我的什麼人,還說讓我養孩子,你有這個權利嗎?”
李霈安毫不猶豫的離開。
這個人簡直就是一個瘋子。
且不說領養孩子的條件,她沒有達到。
她自己以後是要生養一個孩子的,上輩子,她不也生了一個孩子嗎?
這個世界雖然平淡,但是平平淡淡才是人生的最美好時光。
她很喜歡這個世界,所以,以後,她是一定要生一個孩子的。
至於領養孩子,這就沒有必要了。
“你不要走,你難道就不想做慈善嗎?兩個孩子在這裡,你就不覺得他們很可憐?”
這些話說出來,其他人看李明雅的眼神更加的怪異,世界上可憐的人多了去了,難不成,都要讓彆人養著?
而且李明雅竟然讓彆人主動養孩子,這不就是妥妥的聖母婊嗎?
就是自己做不到,偏偏要讓彆人做,也不想想,她怎麼好意思把這話說出口的?
換位思考,難道連這個事情都弄不明白嗎?
終於,李霈安的身影消失的乾乾淨淨,根本就沒有一絲一毫的停頓猶豫。
等回到家中,她沒有說話,隻覺得自己今天遇到了一個瘋子,也許還是一個有機緣的瘋子。
她就讓自己和其他的同學交往不親密,哪怕是李明雅這個同桌,她和對方也沒有多少相處的日常。
現在看到李明雅如此作態,李佩安隻覺得自己還好逃的快。
有一些人和物,完全沒必要和對方打好關係。
否則,被拖累的,也就隻有自己。
隻不過李霈安是怎麼都沒有想到,5年的時間一過,她竟然在隔壁看到了一個眼熟的人,也就是她的鄰居李明雅。
這個人的名字長得那麼好聽,人也很明豔大方,但是卻已經擁有了一個孩子,而這個孩子據說,這個孩子還是當初李霈安在垃圾桶裡麵,撿到的孩子之一。
臉上的那塊疤痕,隨著時間的增長,一點都沒有消失,顏色反而越來越深。
李霈安對此真的是無話可說。
這人也真是有恒心,等了五年還非要把這個孩子領養。
關鍵是這些年,這個人已經找到了一個人結婚。
自己不生孩子,反而想著去領養一個孩子,關鍵是這個領養的消息,還沒有和家裡人說,這就導致兩人的婚約失敗。
李明雅和她的老公就這麼離婚。
對此,李明雅隻有深深的嫌棄,這人一般人都不懂她的心。
這個孩子,彆看臉上有疤痕,但是好好的教養,以後是成為大公司總裁的人。
拿出去,彆提多有麵子了。
有了這個人的存在,她從此也能翻身,也能被人誇一句教育有加。
相反上輩子,她就選錯了孩子,那個孩子一點都不聽話,格外的叛逆。
甚至連高考都不去讀,反而出去流浪,最後還和一個小混混在一起,據說那個小混混還是一個偏遠地方的人,這個女兒竟然想要和那個小混混回到老家去。
那可是深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