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來乍到,聽說了還有這種好事就馬不停蹄地去報了名。
剛開始我們屬於新手,主要被安排在一些已經挖得差不多的支脈上打混。
我和屎殼郎一人一把鋤頭,每天都揮汗如雨地乾活,得到了監督人員的看好,不但讓我們去一些岩石更堅硬的地方,每天還給我們多發一兩塊靈石。
我和屎殼郎被這樣的好管理感動得熱淚盈眶,每天都更加賣力地乾活,完全不想著偷懶摸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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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出色的表現,很快就晉升成了熟練工,被帶往儲藏更豐富的礦點當苦力。
屎殼郎有些疑惑我為何如此熱衷地打工,之前我總是說打工不如劫富,而且小主怎麼說也是個三品煉丹師,稍微煉製些丹藥也可以賺得盆滿缽滿。
想不通它就不想了,跟著小主混,一天吃五六頓,反正虧不著它。再說了,看起來他揮鋤頭汗如雨下的,那不過是它表演的假象,其實它根本沒有用力氣,它稍微用點力氣,鋤頭手柄非得斷了不可。
哪怕是一些百年靈樹製造的鋤頭手柄,都經不起它稍微地用力,一出手就是普通修煉者的極限,一般人根本無法想象。
所以,它每天滿頭大汗,實際上是控製自己使用最小的力氣,一旦控製不住,輕則鋤毀柄斷,重則山崩地裂。
恐怖如斯!
我一直瞞著屎殼郎不告訴它我的真實目的,是怕它賊溜溜亂轉的眼珠出賣我。
其實我打工的真實意圖,就是摸清楚靈石運輸的最終地點,然後找機會劫富濟貧!
經過這些天的觀察,我已經弄清楚了靈石運輸的路線。請了個假休息一天,當晚便帶上屎殼郎沿著靈石車輛走的路線一路狂奔,來到他們儲藏靈石的大本營。
這兒守衛的人都是高手,築基後期起步,小隊長更是辟穀中後期。
我如今的實力相當於築基後期,隻是因為精血的緣故和修煉最硬神功的緣故,比較耐揍,讓我深入虎穴得虎子我是不敢的。
還好我有作者給的金手指——屎殼郎。
它稍微地出手,就是這個分段的極限。
在我的細心囑托下,屎殼郎隱藏氣息的同時用隱身術隱身,偷摸進入收藏靈石的倉庫。偷摸破去陣法防護後,用乾坤袋一裝一麻袋地裝進去。
裝滿十個乾坤袋後,它就飛到我藏身的地點,將乾坤袋交給我,而我則是把神農丹鼎重新定位回成裝東西的神器。一麻袋一麻袋地往裡麵倒,清空乾坤袋之後再交給屎殼郎。
如此這般這般,我們一人一蟲忙到了天亮。趁著沒人發現,火速離開了這家挖礦企業。
第三天,我和屎殼郎的畫像就掛滿了整座城市。
還好我有先見之明,打工的時候化了妝,臉比較黑,胡子拉碴。就算他們有能留影的水晶球,通過畫師的二次創作,和我的真實麵貌已經相差甚遠。
這一次的劫富濟貧,劫了半個靈石倉庫,我終於成為了實打實的億萬富翁。
以前買東西,先看價格。
現在買東西,隻挑最貴的。
未免被有心人盯上,我也嚴格控製了逛街的次數。買的東西貴是貴,可次數少便沒人注意到我。
逛完了這座城市,等風聲平息,又劫富了兩天,實在找不到好東西之後,我就去往了下一個城市。
在我看來,以前小說裡麵的,主角的光環效應,主角參加拍賣會就能拍到寶貝,主角逛黑市就能碰上寶貝根本就是扯淡。
寶貝怎麼可能無緣無故就讓你碰上,要找寶貝還得是像我這樣,逛一座城市就換一座城市。通過地毯式地搜索,日積月累的積攢,才能把寶貝們收入囊中。
這樣的想法,常常讓我有種智商在線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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