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兒媳用孫女做為要挾,想要那賠償金,還想要房子。
徐大雖然是農村人,他也不是傻子。
他要求把房子放在孫女的名下,如今兒子就這一個獨苗苗,他肯定不願意這個房子落到兒媳的手裡。
還有就是,兒媳還年輕,以後肯定還會嫁人,所以他自然要替孫女打算一下。
關於那個賠償金的事情,他早就谘詢過律師,打算留一百五十萬給孫女以後長大用,剩下110萬分成兩份,他和兒媳一人55萬,而且他還明言,他分得的那些錢,以後都會給孫女。
他一個老人能活多少年,能花多少錢。
隻是她兒媳死活不願意。
非要把房子過繼到她的名下,而那些錢,她隻願意拿出五十萬來給老人,剩下的,她自然會替女兒存好。
兩人因為這件事,吵了有大半年,最後她兒媳直接把老人起訴到法院去了。
這件事很快法院的檢察官都打聽清楚了,他們覺得老人的做法沒有錯,很正常。
年輕的女人死了老公,身上有個幾百萬,不用說,肯定會有人貼上來。
而且,萬一兒媳嫁人了,老人覺得自己兒子的死亡賠償金養彆人家的孩子,他接受不了。
所以他才要求,一定要拿出專門的錢來給孩子,房產也要過戶給孫女,二十歲以前,如果他還活著,他作為監管人。
如果他死了,房子由孫女自己處置。
她兒媳不同意,是因為覺得老人想要跟她爭房產,爭賠償金。
說白了,就是相互都不相信。
那時候法官沒有辦法,隻能公正判決,賠償金和房產一分為三。
最後老人還是舍不得房子,用錢買斷了房子,賠償金隻拿到了二十萬,她的兒媳拿著兩百多萬,還沒一年,就突然又結婚了。
這個老人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他每次都想去看看孫女,想看看孫女在後爸的家裡過的好不好,可是他的兒媳每次跟防賊一樣防著老人。
甚至連探視的權利都不給。
而且孫女也不認他,因為孫女覺得這個爺爺跟她搶爸爸遺留下來的財產,和那些賠償金。
老人就一個人獨自在這個房子裡,哪怕是不習慣,也會守著這個房子,好像是替兒子守著一個家一樣。
仿佛兒子還會回來。
他兒子的東西,他至今都沒有動過。
而老人的眼睛渾濁,是因為整日一夜到天明,整宿的睡不著。
想著兒子年紀輕輕的就死了,想著孫女過的好不好,想著那個兒媳在兒子周年都沒有滿,就快速的結婚了。
他一個孤寡老頭子,也攔不住。
無數夜晚的悔恨,無數夜裡一夜到天明。
南枝一時不知道如何寬慰他。
這種事情,其實是很常見,總不能綁著人家不讓人家結婚吧。
可是這麼薄情寡行的人,老公死了還沒一年,馬上就又結婚了。
所以這年頭愛情到底是什麼?
大難臨頭各自飛?
還是同甘共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