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薇轉過頭,杏眼似在發光“王爺,您回來啦!”
燕王大步走過來,在案桌對麵坐下。他看沈薇手裡的毛筆,笑道“薇薇還會寫字?”
沈薇頷首,嗓音清甜地說“王爺不知,妾身有一個弟弟頗擅讀書,前兩年還中了舉人。妾身在家時,看弟弟讀書寫字,也學了些皮毛。”
頓了頓,沈薇攥緊毛筆,不好意思道“春日宴上,恒王誤以為妾身能歌善舞、飽讀詩書可妾身出身低微,不擅歌舞,書也沒讀過幾本。妾身不想給王爺丟臉,所以決定笨鳥先飛,多識字寫字。”
燕王眼裡噙著溫柔的笑意。
這傻姑娘,為了給他撐場麵,居然開始練字讀書。
燕王取來一張沈薇練字用過的宣紙,想要看看沈薇的文學水平。
定睛一看,差點眼瞎。
沈薇的字彎彎扭扭,亂七八糟,像幾條被毒死的蟲子在亂拱。
字跡醜陋地讓人難忘。
燕王看著看著,不禁哈哈大笑。
沈薇臉皮發紅,氣呼呼地把毛筆擱在桌上“王爺再取笑妾身,那那我就不練字了。”
燕王收斂笑意,親自走過來握住沈薇的手“來,本王教你練字。”
大手扣小手,燕王一筆一劃教沈薇練字。他的手勁兒很大,下筆鋒芒畢露。
片刻後,一個霸氣十足的【燕】字出現在宣紙上。不像是燕,更像是一隻雄渾傲氣的老鷹。
沈薇試探著仿寫【燕】字。
歪歪扭扭,落筆不均勻,醜得不忍直視。
她垮下俏臉。
不是沈薇裝,她的毛筆字寫的是真醜。以前在現代生活,她習慣了用電腦打字,握筆寫字的次數寥寥無幾。
“練字不可急功近利,慢慢練,總會長進。”燕王再次握住沈薇的手,想要教她練字。
沈薇想了想“王爺,妾身想請您寫一首詩,以後妾身每日臨摹練習。”
燕王“什麼詩?”
沈薇眉眼彎彎“妾身幼時和哥哥去江南遊玩,經過一小院,聽到裡麵有人誦讀一首《春日宴》。哥哥說,等將來我找到如意郎君,就把這首詩念給對方聽——我念給王爺聽,王爺教我寫。”
燕王飽讀詩書,還從未聽過名為《春日宴》的詩。
他生了幾分興趣“薇薇你誦讀一遍。”
沈薇粉潤唇角勾起,開始背詩“春日宴,綠酒一杯歌一遍。
再拜陳三願一願郎君千歲,二願妾身常健,三願如同梁上燕,歲歲常相見。”
這是五代十國流傳的一首詩詞,但沈薇沒有把古人詩句說成是自己創作。
她的人設不是才女,偷彆人的才華,終有一日會自食其果。
“歲歲常相見。”燕王仔細琢磨這首詩,詩句雖雖通俗,但字字句句都是愛意,整首詩清新自然,是難得一見的好詩。
燕王手握毛筆,鋪開宣紙,迅速寫完整首詩。他刻意改了字跡,寫成端正的楷書,方便沈薇練習。
沈薇對著燕王的字跡,開始一筆一劃練習。燕王則是坐在案桌另側,手拿一本古籍翻看,偶爾撇過頭看沈薇練字。
看到沈薇那八爪魚般醜陋的字跡,燕王無奈地搖頭。
屋外富貴通報,晚膳已經送來了。今晚的晚膳,除了後廚做的美味佳肴,還有燕王親自種的小青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