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與否,其實就是容緲一句話的事。
她是家裡備受寵愛的千金,容母在生產時吃了不少苦頭才順利生下這麼一個寶貝,容家也沒有其他的子嗣,對她的寵溺甚至到了放縱的程度,隻要不違法犯紀,她想做什麼事情基本上都是被支持的。
星與塵娛樂公司,不過是容氏集團產業版圖之一,之所以涉足娛樂方麵,也是因為容緲小時候的虛榮心。
她的那些狐朋狗友從前沉迷追星,容緲為了彰顯自己的與眾不同,直接去向容父撒嬌。
容父聽了,直接開了公司,雇人打理,依托在商圈的人脈和實力,很快將公司經營得風生水起,容緲朋友們喜歡的明星直接被邀請簽約到了旗下,要個簽名合照擁抱根本沒有難度。
後來,她們膩了,對明星沒什麼興趣,又轉而去追求其他的。
但星與塵卻保存了下來。
容父的商業嗅覺十分敏銳,雖然公司隻是為了滿足女兒當時的情緒價值而建立的,可它的確能帶來不少收益,他一個生意人,也不會傻乎乎地做著虧本買賣。
明星的效應,對其他產業也有幫助,容父就將公司留了下來,自己掛個名,讓人經營著。
早年簽約的藝人實力非凡,再加上資源充足,硬生生將星與塵頂到了龍頭位置。
排麵起來了,後來再簽的人就少了。
想進星與塵,自身條件過硬隻是條件之一,商業價值的評定,是否能為公司帶來收益,得到高層的認可等等,都成為了阻攔那些不自量力想簽約的人的腳步。
可每年收到的簽約申請還是接連不斷。
畢竟業內一致認可,隻要能進入星與塵,成為一線都隻是起步點。
秘書將沈星嶼的資料與合同整理後,發了一份給公司高層。
高層沒有什麼意見,評估很快通過。
他們也不可能有明麵上的意見的。
星與塵,好歹姓容。
她想捧誰,就捧誰。
那是人家的自由,她也有那個權利。
容緲在通訊錄裡翻了翻,很快找到剛剛存進去的名字,改了備注後,他被置於首位,一眼就能看到,然後才點了呼叫。
電話在幾秒內被接通,“喂?”
容緲說了個地址,補充道“我家。”
對方沉默了一下,隨後笑著問“就這麼告訴了一個認識不到一天的陌生人?不怕我對你圖謀不軌?”
“求之不得,”容緲理所當然地回應,聲音軟糯,“和你相處的時間,我一天也不想浪費。明天我就要見到你。好嗎?”
沈星嶼攪拌著麵前的咖啡,他加了一勺奶一勺糖,輕抿了一口,味道隻是泛著輕微的甜,卻輕而易舉地掃除了他這麼些天以來的煩悶與苦澀,“好。”
他等她掛斷電話,才放下手機,繼續心不在焉地跟咖啡做鬥爭。
“金主來電?”
坐在沈星嶼對麵的是他的前經紀人,梁楓,他是發掘沈星嶼的伯樂,也是沈星嶼為數不多的可以說真心話的人,因為不滿公司對此次事件的處理,辭職了。現在,兩個人隻是像朋友一樣聊著平常。
“是,也不是。”
沈星嶼點了點頭,又自顧自地否認了。
他總覺得,他們之間的關係,不會僅僅停留在金主與金絲雀的層麵。
但究竟會發展到什麼程度,他也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