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新紅逗著孩子,忽然想起了吳士晟的婚事。
“明天是吳士晟的婚禮,你知道嗎?”
春妮點點頭:“前幾天吳士晟來醫院看過我,帶著他的未婚妻,說是婚禮定在一個星期後,這麼快竟然到了!”
吳士晟的婚禮,春妮肯定去不了,但是禮是要隨的,畢竟有救命之恩,更何況上次他來的時候,還帶了兩袋奶粉。
作為禮尚往來,也應該有所表示。
聽說把兩袋奶粉扔到了垃圾堆,衛新紅瞪大眼睛,連聲說:“太可惜了,那可是好東西,買都買不到的!”
春妮和大嫂對視一眼,都忍不住笑了。
“吳士晟的未婚妻是個有背景的人吧?傲氣的很啊!”
衛新紅讚同春妮的結論。
那個姑娘確實是個有背景的人。
春妮長時間沒和吳士晟聯係,對最近的一些事情不太了解。
原來,建國以後,剿匪大隊裡那些有資格的人,像衛新紅和姚光等人,是從抗日隊伍中抽調下來剿匪的。
合並到公安部門。
還有一些資曆不太深,也對革命做過貢獻的,分派到主要轄區和重要礦區的派出所。
還有一些,是臨時從各村屯提上來的人。
哪裡來的回到哪裡去。
但像吳士晟這樣的,也有幾個,表現良好,有過立功表現的,當時已經轉成正式的!
在去留的問題上,有了分歧,也可能留下,也可能回到村裡。
吳士晟訂婚以後,工作很快落實了,留在主要轄區的派出所。
大夥猜測,在轄區派出所也是暫時的,調回公安局都是遲早的事。
吳士晟的工作這麼快就安排妥當,借誰的東風,不言而喻了。
所以說,那個女人有背景是不容置疑的事情。
對於吳士晟,衛新紅一直也沒有什麼好印象,總覺得他心機太重。
其實,要不是發生了換信的事情,春妮對吳士晟的印象,仍然停留在十幾年前。
兩個人感慨了一會,衛新紅才戀戀不舍的走了。
……
小援捷出息的很快,一個月的時間,竟然長胖了三斤,已經由出生時的不到五斤,胖到八斤了。
“大娘要回家了!援捷要聽媽媽的話呀!”
大嫂把孩子放進春妮的懷裡,眼裡一片水光,她用袖子擦了一下。
朝夕相處了一個多月,馬上要走,還真有一點舍不得了。
龍孟氏嗬嗬笑了:“我也舍不得,要不抱回去你伺候?”
大嫂破涕為笑:“人家春妮還舍不得呢!”
龍老太太最後在援捷的臉蛋上親了一口:“快走吧,車還在外麵等著呢!”
送走大嫂,春妮的心情也很低落,好像家裡一下子少了好多人。
讓春妮高興的是,大嫂走的當天晚上,井馥回來了。
剛下火車,天就黑了。
她準備在春妮這裡住一個晚上,明天再想辦法回井家店。
陸偉業寫信和她商量過,想讓父母看看孫子。
滿月的時候,孩子太小,井馥的身體也沒有完全恢複。
路途遙遠,一天一夜的火車,大人孩子怕都吃不消,所以又等了一個月。
井馥的兒子完全變了個樣,可不是那個黑乎乎,毛茸茸的小猴子了。
雖然不白,但胖乎乎的,五官像極了井馥。
兩個孩子雖然相差了一個月,但放在一起,差彆並不大。
春妮再三挽留,井馥住了兩個晚上,雇了一輛驢車,去往井家店。
八月底,北方的天氣不冷不熱,倒是很舒服。
毛驢車到了井家店的時候,已經是中午了。
抱著孩子站在街頭,井馥的心裡湧起一陣失落。
去年七月份,她和陸偉業回來,舉行了熱鬨的婚禮。
一年以後,自己抱著兒子回來,雖然還是兩個人,她卻覺得,失群鴻雁一樣的孤單。
是先回陸家還是先回自己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