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和我多說兩句話,就是浪費時間一樣。
除了這些之外,林婉還有過什麼愛我的舉動?
送我一些,我根本就用不上的奢侈品?
我並不是那種愛錢的人。
對於奢侈品,和一些物質上的東西,我根本就在乎。
對於外人來說,覺得我愛錢,倒也無可厚非。
畢竟我和林婉結婚的時候,她已經功成名就,所有人都十分的看好她。
而我的身價清貧,被所有人看的攀龍附鳳,倒也無可厚非。
可是這是林婉。
林婉是知道,我對這些不感興趣的。
難道八年的相處,還不足以讓林婉看出,我並不喜歡錢?
那些東西,不過都是外人,對我所上的一層有色眼鏡,與嫉妒的人性揣測罷了。
但是林婉不該這樣想我的啊!
我從頭到尾,渴求的不過是林婉的一點點,愛。
這就這麼難以做到嗎?
結婚整整八年,我等了整整八年。
除了最開始的時候,林婉裝了一下,除此之外,我真的就沒有從林婉身上,感受到一絲一毫的愛我的感覺。
我就好像是,路邊最低賤的狗尾巴草。
每天搖著尾巴,等待著林婉的憐惜,可她就連看我一眼都會覺得厭煩。
我卑微到了骨子裡,低賤到了塵埃裡。
我可憐可悲,可同樣可恨。
是我自己給自己,戴上了一層名義為愛的枷鎖。
然後將自己困在裡麵,不得外出。
我是一個小醜,這一點,怨不得彆人。
可林婉在我回國後,求著我結婚所為的。
一開始難道就不是和我重修於好嗎?
我恨自己當初的單純。
一段恨意,整整鎖住了我八年的時光。
時至今日,我的心中早已經變得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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