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彼此都沒有錯。
你隻是在追求自己的道路上。
而我同樣也是。
我是你的丈夫。
自然不可能容忍。
自己的妻子和彆人親密。
而你,隻是無法改變自己而已。
我不怪你。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我現在已經不再奢求。
改變除了我之外的任何一個人。
我已經不再是那個單純,總是充滿幻想的年輕人。
人到中年,對於許多的事情也早已經看開了。
我曾愛過林婉的20歲,而她20歲的時候是我的戀人。
之後的25歲,30歲,她是我的妻子,也曾和其他人出軌。
但是這並不會影響,她在我心中的地位。
她永遠漂亮,永遠年輕,永遠不沾有煙火氣。
我的意思是說,我所愛的那個林婉,永遠活在我的記憶裡。
對著我招手,夜夜生輝。
不得不說,理想和現實,記憶和過去。
永遠都是兩個相反而對立的。
我們曾追求的,都是難以得到的。
如果得到了,很快就會有新的追求,和新的理想。
看開一點嘛。
許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的。
如果你一味的去追求,反正是將自己,陷入了兩難的境地。
現在的我就是如此。
其實如果不再奢求更多的話,
也就沒有那麼多煩惱。
我所心痛的是,林婉他明明答應我的。
是我終究還是上了他的當嗎?
不可說。
不必說。
不用說。
都已經是過去的事情了。
現在追究也已經沒有了意義。
不怪林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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