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藥,捧著熱水袋,躺在醫務室的床上後,朝顏的氣色明顯好了很多。
隨著藥效開始發作,朝顏的腦袋變得有些暈乎乎了起來。
“秦祁,我感覺有點困了,你能陪我聊聊天嗎?”
朝顏很想睡一覺,但要是這種時候要是睡著了的話,她一定會完完全全錯過這場演出的。
所以,朝顏能想到的唯一辦法,便是拉著秦祁聊聊天,想通過這樣來讓自己變得清醒一些。
然而,秦祁可不在乎能不能趕上演出。
演出錯過了還會有下一次機會,現在隻要朝顏可以好好的,在他看來比什麼都重要。
拉了張凳子過來坐在了床邊,秦祁將手伸進被子裡找到並抓住了朝顏的手。
“要是覺得困就睡一覺吧,我會叫醒你的。”
“不信。”
聞言,朝顏卻是搖了搖頭“如果不是我堅持要留下來的話,你肯定早就放棄演出帶我回家了。所以,如果我真的睡著了,你一定不會叫醒我的,對不對?”
見自己的計劃完完全全被朝顏看透,秦祁隻能無奈地歎了口氣。
“暮暮,你能不能不要這麼聰明啊?有時候我真心覺得,你要是能稍微笨一點的話,或許會更可愛一些。”
“哈哈,那我要是變成個笨蛋的話,你還會喜歡我嗎?”朝顏笑著問道。
“當然!”
秦祁非常肯定地點了點頭,隨後用手找到了朝顏的指縫,一點點地與她十指相扣。
“不論是聰明的你,還是身為笨蛋的你,隻要是你,我就會無可救藥地喜歡你……不對,應該說,我愛你。”
簡簡單單的三個字落下,朝顏已然驚喜到說不出話來了。
“我喜歡你”這個詞,秦祁已經對朝顏說過了無數次。
同樣的一句話,說得次數多了也就很難再找回最初的那種感覺了。
時至今日,朝顏依舊清楚地記得,秦祁第一次對她說“我喜歡你”時的場景,可等到後麵的那些“喜歡”,她還能記住的並不多。
而“我愛你”這三個字,朝顏可以非常地敢肯定,秦祁從來沒有跟她說過。
“愛”跟“喜歡”,這兩個詞都可以用來表達愛慕之情,可其中所包含的情感,以及各自代表的意義都是不同的。
很多人都能隨口便說出“我喜歡你”,可又有多少人能對著心愛之人送上一句真摯的“我愛你”呢?
喜歡,是一種朦朧的感覺;而愛,更多的是一種責任。
愣神了不知多久後,朝顏稍顯嬌羞地扯了扯被子,蓋住了自己那張逐漸變得紅潤的臉頰。
“你還是第一次對我說出這三個字……”
將小半張臉埋進被子之後,朝顏小聲地喃喃道。
秦祁很少有在朝顏臉上看見她害羞時候的表情,不免覺得有些可愛。
騰出另一隻手來,幫著朝顏捋了捋額頭前麵稍顯淩亂的發絲的同時,秦祁言語溫柔地說道“如果你不討厭的話,以後的每一天我都會對你說上一遍。”
“每天隻有一遍嗎?”
雖然朝顏的半張臉躲進了被子裡,看不太清楚她的表情,但從她尚且露在外麵的眉眼卻不難看出,她現在的心情很不錯。
聞言,秦祁笑著問道“那在你看來,每天聽多少遍才好?”
“當然是從早到晚不間斷咯。”
朝顏毫不猶豫地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