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易沒有回應老媽的吐槽,而是仔細的看起了新聞內容;
這事發生在閩省南市的一個小村子裡,女嬰的爸爸姓徐,就叫他小徐吧。
事發當天是小徐補辦婚宴日子,由於在家裡宴請親朋接待繁忙,他將剛滿6個月大的女兒交給了姑姑抱著;
下午4點左右,25歲的徐華健上前說想抱抱女嬰;
因為是親戚,小徐的姑姑忙著招待客人,就放心的將嬰兒交給他抱。
徐華健與小徐是同族人,按輩分是小徐的第五代堂弟,也就是女嬰的堂叔;
“女兒帶回來時,聲音已經哭啞了,剛換的紙尿褲不見了,下體大量出血。”
小徐問他,小孩是不是摔到哪裡了,徐華健慌張說沒有,接著就跑開了;
小徐一家覺得不對,立馬報了警,徐華健很快就被抓獲。
經醫院診斷,女嬰的蔭道和處某膜已經破裂,法醫鑒定是輕傷2級;
沒過多久,法院的判決就下來了,徐華健構成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小徐很不服,犯罪嫌疑人帶給他們一家是長久不可治愈的傷害,怎麼隻有五年?
五年後那狗東西出來時才30歲,可以重新做人,可他女兒呢?
最讓他們憤怒的是,事情發生之後,徐華健的家裡人沒有一句道歉,也沒有任何賠償;
徐華健媽媽還狡辯說,兒子有精神方麵的疾病,可能當時發病了吧?
嗬嗬,發病,發病他還知道去找沒有任何抵抗力的嬰兒下手?
怎麼不去侵犯個人高馬大的壯漢呢,說明腦子根本沒病啊!
後經醫療機構的鑒定,徐華健也確實沒有精神方麵的疾病。
女嬰媽媽說:“每天看著女兒純淨的眼神和可愛的笑臉我的心都在滴血。”
“她剛剛降臨到這個世界才6個多月,還那麼的懵懂無知,我沒有能夠好好保護她讓遭受這種屈辱和傷害,我將來如何麵對她?”
由於這件事鬨得人儘皆知,小徐一家決定搬離生活多年的老家,重新找地方居住;
人言可畏,他們不想女兒的餘生都活在彆人的議論裡...
看完新聞,哪怕是陳易這個沒有成家的人,都能切實感受到小徐一家的憤怒和痛苦;
很多時候就是這樣,對於犯罪者的懲罰,總是如此的不如人意...
陳易把手機還給了老媽,安慰道:
“媽,先吃飯,彆生氣了,這種人肯定會遭報應的。”
老母親歎了口氣:“唉,希望吧。”
吃完飯,一肚子憤怒的陳易連澡都沒洗就回到了房間;
怎麼辦,搖人啊!
這種事,不知道還好,知道了怎麼能忍!
代入一下,要是自己的女兒,或者自己的妹妹,大部分人怕是連殺人的心都有了!
但現在是法治社會,殺人是要償命的;
既然陽間的律法不儘人意,就讓天上的人管吧!
陳易想起了上次見過麵的,升元雷府報應司總司真君,苟桓真君!
這位真君不僅處事公允,並且十分體察人間疾苦,就找他了!
找人辦事肯定不能空手嘛,陳易去客廳裡找了一些水果;
又點了三根香,然後就開始念苟桓真君的名號。
香還沒燒到一半,陳易房間裡就出現個身穿鎧甲手提大刀的神仙;
苟桓真君現身之後,發現是熟人,於是麵色溫和的問道:
“是你呀,喚我何事?”
陳易先是送上了兩句誠摯的問候,才把女嬰的事說了出來;
苟桓真君聽完,眉頭緊皺;
“你們陽間的律法,有時真是太過仁慈了!”
陳易連忙附和:“是是是,所以還得麻煩真君出手了~”
苟桓真君點了點頭:“這是自然,我帶你去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