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這條子彈生產線,八路軍一條子彈生產線的人才還是不缺的,相信,很快就可以達到理論上的峰值。
如此一來,每天1.5萬發子彈,一年的產量就是近550萬發子彈。
整個抗戰,從37年7月7日盧溝橋事變開始算起,一直到鬼子投降的45年9月3日,這整整八年的時間裡,中國軍隊共消耗步機槍子彈17億餘發。
而這其中,八路軍和新四軍消耗的各種彈藥加起來都不到五千萬發。
而八路軍和新四軍彈藥來源,主要分為四種方式:國民政府提供、從敵人處繳獲,特殊渠道購買以及自給自足。
受到花生米的影響,國民政府提供的彈藥十分有限,而且,自39年以後,還徹底停止供應了。
而從日軍手裡繳獲,代價極大,而且收獲一般還比較小。
首先隻有成建製殲滅日軍,才能大量繳獲武器彈藥。
可想要達到這種勝利成果需要長時間的作戰,往往到了最後,日軍手中的彈藥同樣也所剩無幾了。
畢竟,不是所有的八路軍部隊都是六分區的部隊,可以快速的打出殲滅戰,從而獲得大量的彈藥物資的。
而想要從特殊渠道購買,那往往是既危險又不穩定。
最可靠的方式,無疑就是依靠兵工廠自給自足了。
從1938年開始,我軍在各個抗日根據地上,都開始建設一些大小兵工廠,以解決軍火不足的困境。
就這樣,在各根據地上也是出現了大大小小的兵工廠。
而這些兵工廠的技術自然是無法與國府的大兵工廠相比的,所製造的彈藥也有限。
實際上,兵工廠建造起來都是極為困難的,隻能是從戰場上搜集彈殼,然後送到兵工廠重新填裝火藥,進而做成“二手”子彈。
就比如六分區的兵工廠,經過了這麼長時間的發展,除了能夠生產炸藥以外,還能對子彈進行複裝。
當然了,複裝子彈六分區主力部隊是不用的,大多數下發給了下麵的民兵和遊擊隊。
而為了搜集生產彈藥所需的銅、錫等金屬,各根據地也是踴躍發動群眾積極性,從百姓手中回收日用品,經過加工後用於子彈製造之中。
據統計,抗戰時期陝甘寧等主要軍區,加上新四軍等部隊生產的子彈,約為780萬發。
而要是有了一條這樣的子彈生產線,隻需要一年多的時間,就相當於整個抗戰時期八路軍和新四軍生產的彈藥總數了。
而且,這些可不是複裝子彈,全都是全新子彈。
也因此,這條子彈生產線的消息,很快便是引起了總部和中央的高度重視。
當時間來到8月中旬的時候,經過幾次磋商,最終,寺內勇同意以80根大黃魚的價格出售這條完整的7.92毫米子彈生產線。
雙方經過協商,寺內勇向華北方麵軍申請這條子彈生產線,用於生產區域內偽軍所需要的彈藥。
而這條子彈生產線會在途徑新樂定州鐵路線的時候,遭遇八路軍部隊的襲擊,進而導致這條子彈生產線落入到八路軍的手裡。
在跟寺內勇把一切談妥後,六分區先行付了10根大黃魚作為定金後,寺內勇正式向華北方麵軍遞交了申請。
華北方麵軍司令部也沒有在這樣的小事上多想,直接同意了。
畢竟,這樣的生產線,在八路軍看來已經很不錯了,但在日軍看來,不過是一戰時期的老舊生產線罷了。
鬼子現在自用的子彈生產線,同樣的工人,最少都是千萬發級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