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的中午。
“什麼?”
“叫我去掃和連勝的地盤?”
東莞仔震驚道。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不去,沒人會強迫你。”
吉米提醒道。
“行,今晚我去。”
東莞仔在和連勝,就是一個小頭目,現在跳槽過來,也招募了300多個小弟。
反正,這些小混混的工資,都是由何天賜支付,不要白不要。
掛掉電話以後。
“老大,真的去掃啊?”
心腹阿仔問道。
“既然我們已經跳槽過來,肯定要有投名狀,通知兄弟們準備最好準備。”
“先拿林懷樂的地盤開刀。”
沒錯!
跟《新和連勝》那次火拚,導致林淮樂的精銳儘失,正是進攻的好機會。
轉眼到淩晨。
旺角一個叫新天地的大型酒吧門口。
“小馬,常言說得好,識時務者為俊傑,林懷樂蹦躂不了多久。”
東莞仔雖然是莽夫,但也知道先禮後兵。
“他媽的,東莞仔,你這個吃裡扒外的混蛋,樂哥對你那麼好,你居然背叛他。”
“你不就是想要地盤嗎?”
“打贏我們再說。”
隨著小馬的話音剛落,酒吧裡麵出現三百多名,拿著砍刀的和連勝小混混。
“老大,《新和連勝》第一條規矩,就是不能在地盤門口打架,以免遭到老板的不滿。”
心腹阿仔提醒道。
結果,下一秒。
和連勝頭目小馬的三百多小弟,拿著砍刀一窩蜂殺過來。
“草,管不了那麼多,儘量減少損失!兄弟們,給我上。”
東莞仔帶了500多小弟,在人數上是占據優勢的、
頓時,雙方火拚開始。
東莞仔的目標,就是小馬。
隻不過這個家夥,跑的比兔子都要快。
在火拚大概三四分鐘後,一些打不過的和連勝小混混,乘機跑進酒吧裡麵。
如果按照平時,東莞仔肯定毫不猶豫衝進酒吧,就算是把酒吧砸一遍,也得砍翻敵人。
但現在不一樣。
他既然已經加入《新和連勝》,那麼就要守幫規。
又過去幾分鐘,隨著最後一名敵人被砍翻,東莞仔可以說是大獲全勝。
“他媽的,全部雙手抱頭蹲在地上,把身上的錢,全部給老子拿出來,說要是不拿,立馬剁了他。”
阿仔拿著沾滿鮮血的砍刀咆哮道。
【特彆提示,阿仔真正的身份,是阿二十一,是一名中隊長。】
“仔哥,大家都是兄弟,還是算了吧!”
一名認識阿仔的和連勝小頭目,蹲在地上尷尬道。
“他媽的,既然都是兄弟,剛才為什麼要砍我?”
阿仔鄙視道。
“仔哥,剛才是剛才,現在是現在。”
小頭目回答道。
“行啊!那你願不願意,加入《新和連勝》啊?”
“隻要你願意,我可以跟老大說。”
阿仔微笑道。
“臥槽,你早這麼說,兄弟們都不願意跟著小馬混,那個混蛋隻知道自己撈錢。”
“你看看兄弟們,那個不是瘦的皮包骨頭”
小頭目罵罵咧咧道。
阿仔仔細一看,蹲在地上的100多個小混混,還真的是皮包骨頭呢!
難怪,小馬態度那麼堅決。
“行,你們等等,我跟老大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