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裡來了一個轉校生,一個金發碧眼的洋人。
陶禮對他的評價是聒噪的花孔雀。
似乎是隻要下課時間,他就被人圍繞著打鬨,他的身邊不斷的發出嬉笑和尖叫,聒噪的很。
即便是上課的時候,他也總是有聊不完的話,嘰裡咕嚕的用他蹩腳的中文念叨個不停,被老師罵了,就開始歪七扭八的寫字傳紙條。
陶禮討厭這個叫勞倫斯的男人,準確的說是討厭一切聒噪的人,就像自己家裡的那個聒噪的弟弟一樣。
即便從來沒有跟勞倫斯說過一句話,卻是討厭著的。
後來老師換座位,讓排名前麵的學生和後麵的人坐在一起,以此帶動後麵的學生學習,前麵的學生也能在講題中得以鞏固知識。
那個一直聒噪著的男人坐到了自己的身邊,卻沒有那麼聒噪了。
他依舊課下和其他人嬉笑打鬨,依舊頻繁的傳著紙條,可是對陶禮,卻從未主動說過話,就連有時候進不去座位,也隻是直接從桌子上翻過去,而不是讓陶禮讓一下。
陶禮不喜歡這種感覺。
他習慣了假裝對每一個人禮貌,同樣也習慣彆人禮貌的對待自己。
雖然自己討厭這個花孔雀,但是為什麼他在彆人麵前嬉皮笑臉,在自己麵前就是一副啞巴的樣子。
於是陶禮主動端著最恰當的笑容去跟勞倫斯開了口,問他借上節課地理的筆記。
示弱,永遠是一段關係搭建起來最簡單的渠道,陶禮百試不爽。
勞倫斯意料之外受寵若驚的模樣,一股腦的把自己的筆記都塞給了陶禮,卻不去思考一個年級第一如何需要他一個字都寫不工整的差生的筆記。
從這一次接觸開始,勞倫斯似是解開了封印一般,開始一天無數次側頭找陶禮聊天。
陶禮戴上耳塞,他就寫紙條。
陶禮不看紙條,他就湊到陶禮耳邊小聲說。
果然是一個聒噪的人,陶禮心想。
勞倫斯是一個沒有分寸感的男人。
可能是因為國外開放一些的原因,隻跟陶禮接觸了一段時間,就開始自顧自的將自己的頭往陶禮肩膀上靠。
上課的時候將自己的腿架在陶禮的腿上,午休的時候把環著手睡覺的陶禮的一隻手拽出來當自己的枕頭。
陶禮無奈,卻也任由他去。
覺得他似乎也沒有那麼討厭了,隻是看著他下課跟其他人打鬨時喧囂的樣子依舊是礙眼的很。
後來媽媽去世了,陶禮坐在靈堂前的地上守夜,白日裡親戚們還在誇著陶禮懂事,會幫著爸爸一起操手媽媽的喪事。
此時人群散去,陶禮從低聲嗚咽變成了放聲哭嚎,再也沒了人前冷靜從容的模樣,隻任由眼淚濕透了臉頰。
一隻肉嘟嘟的小手摸到了陶禮的臉上,陶誌自顧自的鑽進了陶禮的懷裡。
“哥哥你怎麼了?”陶誌睜著大眼睛問道。
陶禮沒再哭嚎,可抽泣聲卻控製不住,眼淚不停的往外傾瀉,陶禮狼狽的用袖子擦臉。
陶禮討厭自己的弟弟。
因為弟弟從小調皮搗蛋愛哭鬨,他理所當然的吸引了每一個大人的目光,每一個人都嘴上罵他調皮,卻又笑著逗弄他誇著他可愛。
就跟勞倫斯一樣,理所當然的被每一個人喜歡著,擁簇著。
而自己,當第一個親戚誇讚了自己懂事,便越來越多的“懂事”這樣的詞彙給自己羅織了一頂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