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到了一款歐米茄的腕表,據說是三十年代中期,歐米茄為職業女性特意設計的一款腕表。
而且這一款不是普通款,這可是限量發售的。
宋先生當初在倫敦以八百萬英鎊的高價拍下來,要是按當時的彙率來算,價值七千多萬元。
現在居然讓她遇上了。
“同誌,這塊手表怎麼賣?”
售貨員沒想到她一眼就看上這塊手表。
“同誌,這款手表要五百八十塊,兩張工業票。”
才五百八十塊,比起後世的八百萬英鎊,簡直不值一提。
可是……她現在買不起。
宋書寧戀戀不舍地看了一眼。
再看一眼。
七千多萬呢。
可以買一棟便宜點的彆墅了。
“同誌,開票吧。”
宋書寧驚訝地看向說話的陸廷序,“你真的要給我買?”
“你不是喜歡嗎?”
宋書寧點點頭,她喜歡呀。
七千多萬呢,她怎麼可能不喜歡。
“喜歡就買下來。”
宋書寧非常欣賞他這財大氣粗的樣子。
陸廷序看向售貨員,“麻煩把表拿出來給我們看看。”
五百多塊不算少,但對他來說不算什麼。
而且她還這麼喜歡,有了手表,她會方便很多。
售貨員拿出手表,“同誌,你們太有眼光了,這可是我們商場進口的歐米茄手表,賣了這支就沒有這個款式了。
而且這個手表就是為女同誌設計的,最襯這姑娘了,戴上肯定好看。”
宋書寧接過手表,戴在手上。
看著還行,關鍵是實用,以後她不用再跑去問陸廷序時間了。
舉著手腕到陸廷序麵前,“好看嗎?”
她瑩白如玉脂的手腕上,戴著這樣一隻表,更顯得秀氣。
陸廷序隻看了一眼便移開目光,“好看。”
他拿出錢來,“同誌,開票。”
“你們有手表票嗎?”
“有。”
售貨員開了票,讓他拿著票去付錢。
陸廷序把行李放下來,讓她在這兒看著,自己拿著開好的票去付賬。
這邊櫃台現在沒有彆的客人,售貨員跟宋書寧聊天。
“同誌,那是你對象吧,真大方,你多看一眼,他就把這麼貴的手表買下來了。”
旁邊的售貨員也過來湊熱鬨,“是呀,這隻手表看上的人不少,聽說價錢全都跑了,就你對象一個人舍得掏錢買。”
宋書寧笑著點點頭,“對呀,他舍得花錢,女人就是要找這樣的對象呀。
要是一個男人,對自己的對象都摳摳搜搜的,為什麼還要跟他談對象呢?”
這話說的倒也不錯。
不過也不是人人都像她這麼漂亮,能挑到這麼好的對象。
像一般的女同誌,找到個家庭條件差不多的,品行過得去的,也就這麼湊活著過了。
“你對象一定對你很好吧?”
另一個售貨員說道“那當然了,要是不好,怎麼舍得買這麼貴的手表。”
“說得倒也是。”
宋書寧覺得陸廷序對自己確實還不錯。
在這個大男子主義普遍盛行的時候,他願意尊重自己,已經很難得了。
他還願意照顧自己,不吝錢財,生活上處處周到,算得上體貼。
這樣的男人,就算放到後世,也算得上個好男人。
至少在她所在的那個圈子,很少會遇上這樣一個男人。
宋先生是鳳毛麟角的存在,陸廷序比起宋先生稍遜一籌,不過也已經相當不錯了。
陸廷序很快拿了蓋章的票過來,把票據交給售貨員,就帶著宋書寧離開了。
售貨員看著他們的背影,感慨道“這男人真是大方,這姑娘也漂亮,兩個人真般配。
我要是能長得漂亮一點,年輕個五歲,說不準也能找到這麼好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