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情節純屬虛構
王凱望著房梁,眨了眨眼睛,試圖讓自己一點點恢複焦距。
然後看向自己屋裡正在站著的大哥和二哥,又看著正在砸吧砸吧吸著旱煙的老爹,還有一旁坐在一側眼角泛著淚花的老媽,表情有些驚訝。
“爹,家裡欠的錢,我來想辦法,你斷不能再去上山打獵了。”這個時候,大哥王仁的聲音響起,前些年的時候,父親王大山上山打獵,遭遇黑瞎子出了意外,腿上落了個殘疾。
“不去打獵的話,家裡欠的錢怎麼能還清啊。”王大山聽完老大說完,又狠狠地吸了一口旱煙,滿麵愁容的說道。
“爹,大哥,我替爹去打獵,磚廠那邊的事情也不多,大哥是家裡的頂梁柱,以後有啥事,家裡還有你頂著呢。”
剛才一直沉默的二哥王飛說道,他現在一直在鎮上的磚廠上班,因為讀過幾年書,所以在磚廠就負責記下賬,清點下磚的數量,活並不累。
“不行,你握筆杆子還行,但是握槍杆子,你不行。”王仁哪忍心讓自己的弟弟去冒險。
“我咋不行了,筆杆子不比那槍杆子難拿?”老二知道大哥是為自己好。
“反正我說不行就不行。”
熟悉的對話在耳邊響起,王凱的表情漸漸變得疑惑。
什麼情況,我不是被小偷給捅了嗎?怎麼想起這件事了?難道我已經死了嗎?
不對,這感受怎麼這麼真實?
難不成我像小說那樣,重生了?
一個大膽的想法在他的腦海中油然而生。
為了驗證自己是不是在做夢,王凱對著自己的大腿狠狠地掐了起來。
直到劇烈的疼痛感襲來,王凱才知道這不是夢。
但是,王凱好歹也是前世見過大世麵的人,很快他就調整了自己的心情,深呼了一口氣。
是真的回來了!
他回到了1983年,自己家苦難開始的第二天。
想到這裡,那段痛苦的回憶又開始緩緩的在王凱的腦海裡複蘇。
王凱在屯子裡,是出了名的溜子,每天跟屯子裡的其他混混不是偷個雞,就是摸個狗,或者就是偷看隔壁王寡婦洗澡,總之,乾的是沒有一件好事。
王凱今年23歲了,屯子裡得到其他人像他這個年紀,小孩都已經滿屯子跑了,但是王凱的名聲在外,無論是屯子裡的,還是隔壁村的,甚至是鎮上的,都不願意自己的閨女與他有什麼接觸,所以王凱從18歲托人說親,到現在,一共101次,都被人拒絕了。
第102次,住在自己隔壁的二大娘說起自己娘家楊莊屯子有一姑娘,叫楊翠霞,姑娘的父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和母親還有弟弟相依為命,隻要男方能給的起五百元的彩禮錢,姑娘就願意嫁過來。
王大山和沈秀梅認為男人隻有成家立業了才會老實,現在憑借自家兒子這個名聲,能有個姑娘嫁過來就不錯了。
所以在王凱不知情的情況下,向屯子裡的人東拚西湊,湊足了五百元的彩禮。
等彩禮錢交了過去,王凱才從屯子裡其他人的口中知道自己被瞞著訂了婚,自己連姑娘長啥樣都不知道,他肯定不願意啊,他雖然是個溜子,但還是很聽自己娘的話,看到自己親娘老淚縱橫,也就接受了,聽老娘說這個姑娘長得挺不錯的,自己家的親娘肯定是不會坑自己的。
但實際上沈秀梅也不知道那個姑娘長的什麼樣子,隻是聽當媒人的二嬸子說長的跟天仙似的。
再加上屯子裡還留著以前的傳統,結婚前的男女並不會見麵,一切都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