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大家甚至還沒有得到許可,可以往家裡寫信。
所以他對於這種情況可以說,一無所知。
而老太太在床上足足躺了一個多月,才慢慢緩了過來。
老太太緩過來第一件事就是去打聽兒子到底去了哪裡?
當初她之所以在兒媳要離開的時候沒有堅決阻攔,其實也是因為自己也說不清楚兒子到底去了哪兒?
老太太打心眼裡其實也害怕兒子是真犯了什麼事,她想著要真如此也沒必要坑了兒媳的一輩子。
結果等老太太拖著還沒好透的身體找到兒子原單位時,正巧李濟深的第一封家信也來了。
雖然在信裡李濟深依然無法說自己到了什麼地方,從事什麼工作,可他還是能把他的生活描述一番的。
看到信裡兒子所訴說的他的居住環境,工作環境,知道他確實是和他的老師在一起從事一項很重要的工作。
另外還收到了兒子寄回來的兩個月的工資,足足有一百二十塊錢,老太太就坐在單位門口嚎啕大哭了起來。
老太太拿著信,拿著錢就去了親家家裡。
她想讓那一家人看看信,讓他們知道自己兒子沒犯錯誤,也沒有被送去勞改。
老太太還希望如果兒媳願意的話,就帶著孫女回來吧,有了兒子寄來的工資,他們以後的日子一定過得不會比彆人差!
誰知道,等老太太趕到親家家的時候正趕上兒媳再嫁!
原來那一家人在把女兒帶回去之後沒多久就給她找好了下家。
今天正好辦喜事。
老太太當場就懵了。
但她很快就反應了過來,兒媳嫁就嫁吧,那她怎麼也得把孫女帶回家!
這世上總沒有不跟奶奶打招呼,就帶著她家孫女一起出嫁的道理!
於是老太太就找上門和那一家子理論。
老太太沒想和對方吵架,她隻想要回自己的孫女。
可誰成想,這一理論她才知道,就在兒媳決定要嫁人的當天,那一家人就把她孫女給過繼了出去。
說是過繼,其實就是賣了。
將她的孫女賣到了深山裡給一戶人家做了女兒。
後來鄰居悄悄跟老太太說,那說是女兒,其實就是童養媳。
山裡人家娶媳婦難,很多家裡條件稍微好一點的,就從山下買一個女孩養著,養大些就給家裡的男孩做媳婦。
聽了這個消息,老太太當時就和那一家人鬨了起來。
可那一家光兒子就有三個,還有一堆亂七八糟的親戚。
她一個病老婆子又哪裡打得過那一家人?
沒一會兒就被那家人給推了出來。
要不是公安乾預,她那條命沒準兒都要留在那兒了。
老太太沒有辦法,隻能給兒子寫信,讓他無論如何也要回來一趟。
哪怕不管她這個當媽的死活,也一定要把他們家的女孩兒給找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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