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算成時速就是一百二十公裡!
如果是王豆豆,還要比他倆快幾十公裡。
而普通的野狼,奔跑速度最多六十公裡每小時。
狼群四下散開後,再想命中,就非常困難。
潘韓立刻甩出十幾枚火球。
不求打中狼,隻求讓現場更明亮。
並且狼通常怕火,希望它們能夠知難而退。
呼呼呼!
火球飛出去百餘米,墜落地麵,燃起十幾個火堆。
“嗷嗷嗷!”
狼群對著火堆,發出叫聲。
潘韓終於看清野狼的真實麵貌,大小沒有變化,頭大了一圈,牙齒也更大。
最詭異的是,每一隻都長了四隻耳朵。
“媽的,該不會也進化了吧?”程瀟見狀,暗罵一句。
這話提醒了潘韓,他低聲道“很有可能!”
屋後麵,傳來了王豆豆的喊聲“哪裡跑!”
隨後,聲音越來越遠。
“豆豆速度快,估計是想抓一隻回來。”程瀟回望一眼。
潘韓眼睛一轉,搖頭道“她八成發現了頭狼。”
“咱們要打起來,讓其他狼不能過去支援!”
“明白!”
說完,程瀟將步槍交給潘韓,右手抽出砍刀,左手放出冰錐。
潘韓將步槍收入空間,右手抽出砍刀,左手放出火球。
“衝!”
二人齊聲喝道,便殺了出去。
狼群發出陣陣嘶吼聲,朝二人圍攏上來。
隻不過,狼群陣仗很大,真接觸上,便不是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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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的攻擊方式,本身就有限。
隻要不被咬中,問題不大。
其實普通成年人和野狼單挑,勝率非常高。
掐住脖子死死壓在身下,狼沒有任何辦法。
體重和力量都不占優。
人類還有一個稱號,叫恐怖直立猿,並不是充值送的。
而是實打實打出來的。
之所以人類怕狼,大部分原因是不想受傷。
還有一點,狼很少單獨行動,一來就是一群。
可話又說回來,狼也怕受傷。
野生動物可沒有醫生,受傷了就要硬扛。
行動不便,捕食不利,有的甚至會餓死。
幾個回合下來,便有幾十隻狼,死在二人砍刀之下。
狼群發現情況不妙,四下逃散。
潘韓沒有追,而是帶著程瀟向後門跑去。
四下張望,很遠的地方,傳來打鬥聲。
“在那邊!”
二人拎著砍刀疾馳而去。
隨著距離越來越近,潘韓看到兩隻身影,纏鬥在一起。
上下飛舞的肯定是王豆豆無疑。
砍刀在月光下,鋥明瓦亮。
“嗷嗚!”
一聲狼嗷傳來,潘韓程瀟再次加快腳步。
之前逃跑的狼群,聽到呼喚,也拚命往這邊趕來。
“看來是頭狼無異了。”潘韓反而有些興奮。
沒進入唐市,先來了一波進化野狼。
這個信息很重要,秦市就沒發現過。
見得越多,才能提前做好準備,北郊基地才越安全。
王豆豆已經將砍刀舞到看不清,隻能看見一團光亮。
每一刀都能砍在頭狼身上。
“豆豆我們來了!”
潘韓大吼一聲,直接跳上半空,雙手握刀,準備刺穿頭狼腦袋。
這家夥身體比普通狼大一圈,腦袋更大。
從上麵看,目標極大,閉著眼睛都可以瞄準。
可就在潘韓以為戰鬥結束的時候,那頭狼身體中部偏下部位,突然冒出一股黃綠色氣體。
噗!
一聲巨響,潘韓隻感覺雙眼火辣疼痛,刺鼻的臭味撲麵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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