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梓晨說是從他某個大哥那兒買的,原價10萬,國外有名的服裝設計師製作,獨一無二,保證撞不了衫。
5萬8,他累死累活地搬磚乾零工,攢了三年。
許弘文不知道許梓晨怎麼猜出的密碼,可他的積蓄,全部花在了這件厚外套上。
而他,連穿的資格都沒有。
隻落得,“你的錢就是你弟弟的錢,你們是親兄弟,以後他娶媳婦,買房,彩禮,你也要幫襯著。”
“小晨是個可憐的孩子,身子骨弱,你身為哥哥就得照顧他。”
憑什麼?許弘文從小到大,都不斷地在心裡這樣問自己。
就因為許梓晨是好不容易才搶救過來的?他健健康康的就活該受罪?
父母時常說“等你有了孩子,就會理解我們。”
許弘文理解不了,這輩子都理解不了。
他想弄死許梓晨不是一兩天了,想跟父母斷絕關係的念頭也是早就有的。
可他沒辦法,社會的倫理道德約束著他。
父母的話大於天,父母給了他生命,就該無條件侍奉!感恩!不管對方做了什麼,都必須原諒!
憑什麼!許弘文攥緊了拳頭。
難道他們不知道孩子沒有選擇的權利嗎?!如果有,他絕不會出生在這樣的家庭!
但他的怨憤,隻能埋藏在心底,他必須遵從社會規則。
儘孝。
他違背自己的意願,拋棄自己的個性,努力扮演好一個成熟沉穩的大哥,聽話懂事的兒子。
這個假象,使他成為宿舍裡的老大,習慣性的忍讓、照顧五個隻會占便宜的‘弟弟’。
許弘文不想這麼做,但一旦回歸本我,積怨已久的憤怒便會找到突破口,儘數宣泄而出,來自血親的鞭子,又要無情抽打到他身上,且無法反抗!
他們要的不是有自我感情的大兒子,要的隻是聽話的養老機器,照顧二兒子的工具人。
寒風吹過,扯回了許弘文的思緒。
他將噴火槍塞進衣兜,俯身拎起那件昂貴的雜牌臟大衣,因沾了血,氣溫又低,布料變得梆梆硬,手感很不好。
他輕輕披在肩膀,感受了幾秒鐘,嫌棄的隨手拋開。
跟花幾萬買下冤種一樣,都是垃圾。
許弘文看向遠處。
雖半分骸骨都未見到,但他心裡清楚,那一家人鐵定整整齊齊地在一起。
不管是活著,還是死。
他懶得去查他們是如何從青鸞走到江瀾,也不願細算他們之間到底錯過了多少次,血親處到這份上,已經跟仇人毫無二致。
但所有的錯誤,不該全歸結於許梓晨,更大一部分原因,是父母。
從小溺愛,給了他底氣,愈發猖狂,無法無天,可他們都忘了,你不教,有人會替你教。
許弘文拂衣雙膝跪地,重重磕了四個頭,就當是送家人的最後一程。
注定無緣無份,下輩子,不要再見麵了!
他起身就走,跳上車,踩下油門飆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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