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著大部隊跋山涉水,一路上,陳義也成長了很多,學會了如何用槍,跟著他們打敵人。
有一次他回來了,看到自己的包裹被拆開了,裡麵是一雙新的布鞋,底很厚,上麵還沾著一點血漬。
戰友都十分好奇,這是誰給他準備的,看到鞋子的那一刻,陳義的心情難以言喻,開心的手舞足蹈,將鞋子搶回自己懷裡。
這是小翠給他做的,知道他要走了,特意為他做的鞋子。
其實那天晚上,小翠知道他要離開,特意去借了布條,熬夜趕工,做了一雙鞋子。
這雙鞋子,寄托了他對陳義的思念,同時也答應了他,等到他回來後,就跟他成親。
陳義將這雙鞋當寶貝一樣放著,不管是睡覺還是打仗,刮風還是下雨,他都會帶上上,穿都不舍得穿。
他已經想好了,等到把敵人打跑的那一天,就穿著這雙新鞋,回村子裡跟小翠結婚。
一晃,兩年過去了,陳義經曆了三次生與死之間的徘徊,身上也多了很多傷口,他也不在是曾經那個貪生怕死的毛頭小子。
現在他是一個小隊的隊長,手上有幾十個兄弟跟著他出生入死。
每次跟他手底下兄弟提起這雙鞋,他們都羨慕的不得了。
有的兄弟想穿上試試,陳義就跟他們急眼,其中最小的那個才16歲,叫毛蛋,沒事就偷他鞋,還給穿上了。
這給陳義氣的還揍了他一頓,自己都不舍得穿,這小子還給穿上了。
兄弟們都說,這麼久了,小翠也許嫁人了,早把他給忘了。
但陳義不信,他相信小翠,那個姑娘因為自己貪生怕死恨了兩年,說明她身上是有骨氣的。
那一天,據點暴露,敵方將近一個團的部隊出動,裝備精良,屬於敵方的精銳,將近3500人。
當時他們的裝備並不好,大部隊撐死也就1500多人,不撤退,硬打,肯定是要團滅。
陳義接到命令,帶著兄弟打伏擊,掩護大部隊撤離。
當時對方的炮車飛機就在眼前,炮火連天。
陳義帶領的兩百個弟兄被包餃子,其中不乏一些新兵蛋子,他們前後夾擊,左右都是敵人。
他們無處可退,離的最近的就是那些炮車。
“老子今天必須炸了那玩意。”
陳義對炮車恨之入骨,就是那玩意,轟死了他不少戰友。
陳義拿起炸藥包就要衝,卻被身旁的毛蛋拉住了。
“你不能去,你是隊長,必須由你來指揮,我去。”
“滾你娘的。”
陳義一腳踹過去,毛蛋倒在地上,腦袋上落了不少土。
“你一個瓜娃子,還想去炸對麵的炮車?你在後麵支援我,如果我死了,你就跑,跑的越遠越好。”
“都特麼給我聽好了,全力支援完,手裡的家夥不要留著,全都打出去,弄死一個不虧,弄死兩個血賺。”
陳義知道,他們已經跑不掉了,這次如果他不去,那這一場仗,他們就會輸,全軍覆沒。
隻要炸了炮車,不光可以拖住大部隊撤離,他們還有一條活路。
陳義與幾個兄弟商量,他拿著炸藥包,其他人做掩護。
毛蛋就在後麵扔手榴彈就行了,隻要不讓敵人發現陳義,那怎樣都行。
陳義全都商量好,隨後自己一個人背著炸藥包就去了。
當時他特意從山上跑,饒了遠路,躲避了槍林彈雨,繞到了敵方後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