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豐食品加工廠那邊的挖掘工作到下午2點多就結束了,結果是一無所獲,什麼骨頭都沒有。
馮局的臉上有點難看,雖然知道破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是出師未捷身先死,總是讓他心裡有點不好受。
而且還是聽了葉麟的,他在懷疑葉麟到底行不行。
要知道,這次賠償可不是個小數目,領導那邊也不好交代的。
而徐隊這邊來跟他彙報,說葉麟指了幾個地方,這些地方都是有可能藏屍的。
但是,好幾個地方都已經造了廣場或者其他建築了,雖然時間能合得上,但是徐隊感覺這裡麵工程有點浩大,不敢私自做主,隻能來請示領導了。
馮局跟著出來看了看,感覺腦瓜子嗡嗡的。
這一個廠子他都有點難弄,現在葉麟又指了這麼多地方,難道一個個挖過去?
他有點扛不住啊。
“葉隊,這搞起來工程有點大,有沒有其他辦法縮小縮小範圍?”
葉麟也有點苦惱,警局的經費他是懂的,能拿來乾這個的經費真的不多,要是按照他點的幾個地方全都挖一遍的話,那估計馮局是受不了了。
“那馮局,你再給我點時間,我回去詳細考慮下。”葉麟說道。
其實在他看來,最大的可能性還是應該在廠裡的,但是竟然沒有,這就很讓人奇怪了。
警察走了,顧誌成看著滿是廢墟的廠區,心裡那個煩啊。
葉麟回去之後,把所有資料再度拿了過來,仔細看了起來。
如果不是埋在廠區裡了,那屍骨會去哪裡了。
自己說的那些地點,到底有沒有可能是埋屍地點。
這邊葉麟在看資料,關於葉麟說的那幾個點徐隊已經陸續把信息返回來了。
那個籃球健身公園,在案發的時候已經澆築完水泥了,當時警察也走訪過,在卷宗裡都有記錄。
剩下的幾個地方,更是早在案發前已經造好了,壓根沒有可能進行埋屍。
所有的可能都被排除了,那屍骨去哪了?
葉麟隻能一切從頭開始。
既然凶手就在這22個人男人中,那就從這22人開始調查吧。
葉麟打開卷宗,一個個的把名字寫了上去。
然後一個個的比對口供,核實口供的真實性,確定不在場證據,一個個排除,雖然比較費時間,但是怎麼也跑不了,除非那個凶手隻是剛好戴了人家廠裡的帽子而已。
每寫一個名字,葉麟就會仔細把不在場證明標上。
有的是一起喝酒了,有的是去哪裡打牌了,這些當時警察核實了一部分,但是因為時間緊,所以真真假假的並不清楚。
葉麟一個個都寫了上去,寫到最後的時候他發現了一個問題。
所有人的錄口供時間都是案發第三天,也就是發現屍骨的第二天,隻有最後兩個人的口供時間是在案發第五天。
而按照當時的口供表示,這兩個人是到外麵送貨去了,案發第三天一大早就走了,案發第五天回來補錄的口供,中間隔了兩天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