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允之暗戳戳的撮合,霍總在桌底下伸出大長腿蹭了蹭她的小腿,深邃的眼神,讓人猜不透。
這是當眾調情還是暗示?
允之迷糊的小眼神正在探尋答案。
霍總心裡暗歎小笨蛋,抬了抬眼眉,眼珠轉向小陳。
無聲的交流,兩人還是有默契的,明白了他的用意,允之沒好氣的瞪了他一眼。
高貴的男人有時候也是舔狗,被眼神責備,霍總不生氣,心裡甜絲絲的,特意夾了塊鱈魚到允之碗裡,“補腦的!”
“我智商高得很!”允之不客氣的回擊,把剛燙好的豬腦端給霍總。
“喲!小凱!吃呀!愛心豬腦!”嚴韓知道霍總是不吃內臟的,故意催促。
“嚇唬書號?”說完,端起碗屏住呼吸,居然直接吞了下去。
擱在以往,他是絕對不會吃的。
隻這件小事,嚴總知曉允之在霍總心中的份量,心裡酸澀的喝了口紅酒。
“他小時候可淘氣了,有次爬樹摔斷了腿,女孩嚇得尖叫,他居然自己徒手哢噠一聲,掰回去了!”
“不會吧!這麼猛?”允之驚呆了,眼睛瞪得如小燈泡。
“他腦子不好使,其實掰過頭了!”
大夥兒一愣,隨即爆發出大笑聲!
霍總倒是氣定神閒。
“後來!請師傅正骨,奶奶揍了我一頓,帶我上山住在東山寺靜養,允之小時候去過那裡嗎?”
“沒有!”
對於允之的回答,霍總有點失望,雖然隻有短短的一個多月,但小時候那段美好的回憶,想起來如夢幻。
不知當年的小女孩現在過得好不好,現在在哪?
隻有霍總心裡清楚,要不是左眼底下那顆紅痣,他是不會閃婚的。
一直不肯結婚,是潛意識裡在等待她。
如果她出現,霍總捫心自問,他有實力,也有手段,會毫不猶豫的離開允之,娶她為妻。
“講講你小時候好玩的事!”嚴總想了解允之。
“我,嗯!應該是說和姐姐在一塊兒的快樂時光!”允之一笑如清泉清冽。
“對啊!雖然有點苦,但是很開心!”姐姐慧敏補充。
“我11歲離開陳家,回到縣城,爺爺已經過世了,親戚朋友沒有人收留我們,但是我們有兩間房,幾畝地,一條小黑狗!”
孤苦無依的兩個小女孩,聽上去怎麼都不是高興的事。
看著允之燦爛的笑容,霍總心裡堵得慌。
“我們一合計,爺爺隻留下三百塊錢,原以為是巨款!可是交學費,吃飯,做衣服都不夠錢!”
“那你們怎麼辦?”妮子焦急問。
“那時正是夏天,隔壁小朋友都喜歡喝汽水,我和姐姐一合計,問了價格,推著借來的三輪車,買了幾箱回來,放上冰塊,擺在校門口賣!”
“那天掙了30多塊!接下來的兩個月我們共掙了一千多!”姐姐很得意。
“期間有老師問我們為什麼不上學,我說,攢夠了錢就報名!”
差點就輟學了,霍總喝口紅酒壓壓驚,這個陳總居然對小女孩不聞不問,看來目的不單純。
“還好允之有主意,要不然我們吃飯都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