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如景一聽,便沒有再說什麼,伸手拉住了時念,大步走在了她前頭。
時念感受著手心裡傳來的溫度和力量,目光落在身旁那個正牽著她大步向前走去的身影上,落日的餘暉灑在溫如景的肩膀上,突然她有一種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可能是單身的太久了,又或許在這個世界上她內心深處其實是有些孤獨的,突然有這麼一個人靠近她,給她關心,其實她心裡還挺高興的,暖洋洋的。
溫如景長得好看,人品也是可行的,倒也不是不可以兩個人談著處一處。
反正都睡一個炕上了,又結婚了,也抱過了,也親過了,她還在這裡矜持個啥?
所以,她決定了,她要談戀愛!
至於以後兩人的緣分會走到哪一步,以後再說,先享受當下的生活!
………
回到家的時候,溫如景把背簍從身上放了下來,時念趕緊掀開布看了看背簍裡的兔子,果真和她猜的一樣。
三隻兔子蔫不拉幾的躺在背簍裡,已經沒了氣息,和上次的情況一模一樣。
難不成野兔和野雞是一樣的嗎?隻要沾了人氣兒,就自己死了?
不過它們死不死的不重要,反正遲早都要做成美食的。
溫如景目光落在那三隻體型碩大的兔子身上,微微一愣,原本他以為時念頂多也就抓到了一隻,沒想到居然是三隻!
時念注意到溫如景臉上透出的些許震驚之色,心裡不由得一緊。
野生兔子向來都是以機敏靈活著稱的,想要抓住野兔,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她自己每次上山居然都能抓住野兔,時間長了,難保不會引起彆人的懷疑……
而且她空間裡的兔子一會越來越多,肯定還要往家裡拿著吃的,想到這裡,時念立馬在心底迅速編了一個看似合理的說辭,開始胡說八道了起來“哈哈哈哈,怎麼樣?是不是覺得我的運氣特彆好呀?當然,其實這可不完全隻是靠運氣,其實我還有一個抓野兔的獨門小竅門來著,這個竅門可是我爸爸在世的時候教給我的,所以我才能抓住這麼多野兔,”說著,時念還故意眨了眨眼,做出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樣。
溫如景看時念得意的模樣兒,笑了笑,配合著說道“那你這竅門可真厲害,一般人可學不來,我下鄉也有大半年了,也沒聽說誰抓住野兔的。”
時念連連點頭,故作高深地說“那當然,這可是我家祖傳的秘訣,輕易不外傳的。”
“好,那我就不打聽了。”溫如景拎起一隻兔子,“天也不早了,飯我做好了在鍋裡熱著,我把這幾隻兔子的血先放了!”
自殺的兔子要趕緊放了血,不然到時候吃的時候不好吃,腥味兒就會更重。
“行,那我先去吃飯了!”時念走進了廚房,她確實有些餓了。
既然溫如景已經做好飯了,那就等明天了再吃兔肉。
晚飯是酸菜炒雞和白米飯。
時念吃著飯問旁邊處理兔肉的溫如景“你吃了嗎?”
“我吃過了!”
時念一聽,便一邊吃著一邊看溫如景收拾死了的兔子。
可能有了上次處理兔子的經驗,這次溫如景的手法要比上次熟練多了。
吃完飯,時念洗了鍋,一起加入了溫如景,兩人開始一起處理兔肉。
一直忙活到天黑,三隻兔子才收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