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西區的商業運營公司希望為他們即將開始全球巡演的音樂劇《貓》,設計一組合適的,親民的童話卡通形象。”
“簡·阿諾的工作室已經和推廣公司那邊,協商了好幾個月了。”
樹懶先生介紹道。
“對方的經紀人說,就是因為簡·阿諾先生看到了這個合約,所以他才會在看到你的那套‘艾米’的一瞬間,便萌生了邀請您加入他的繪畫工作室中的打算。”
“他願意把這個機會給我們,雙方嘗試著先在這個項目上合作一下。對方工作室會創作方向上建議,但不會乾涉參與到具體的創作中。”
“我們享有完整的作品署名權。”
“該合同的總報價為72萬美元,另外,簡·阿諾會以插畫兼製的身份進行額外署名。對方的經紀人說,行業內的規矩應該是三七開,我們拿三,對方拿七,但是做為第一次合作的誠意和上次幫助的感謝,簡阿諾先生本次將不參予到這72萬美元的分成之中——不過,簡阿諾的繪畫工作室將會自動享有本插畫商業ip後續15,包括但不限於基於插畫稿件原型,對角色、道具、場景等元素進行二次開發,以及生產並銷售相關衍生品,如玩具、服裝、書籍、紀念品時的商業收入的分成權,您能拿到另外5。”
“剩下的80呢?”顧為經好奇的問道。
“自然是人家《貓》的音樂劇運營公司的。”
電腦那一端,伊蓮娜小姐笑著解釋道“主要的條款就這樣,具體的合同附本,我已經發到您的郵箱裡了,我覺得是可以考慮的,沒有太大的問題。”
顧為經輕輕的嘖舌。
七十二萬美元!
這種世界最頂級的插畫工作室果然不同凡響。
僅僅是試探性質的雙方第一次合作,拋過來的直接就是快小一百萬美元的大合同。
比《小王子》的基礎合同報價翻了快十倍,比他畫的那套《熾熱的世界》的報酬整整翻了兩百倍。
這就是世界排名第一的插畫工作室的氣魄嘛。
對普通插畫師來說,辛辛苦苦一輩子也夠不到的大合同,他們多到把工作郵箱都塞滿了,根本就畫不完。
隻有願意接或者不願意接的區彆。
必須要說的是。
在雙方初步接觸的過程中,安娜發現,對方的經紀人沒有表現出她所想象的居高臨下或者盛氣淩人。
反而直接跳過了擺下馬威的過程,向她轉達了簡·阿諾大師本人的善意。
一份音樂劇《貓》的插畫合同,附帶後續分成。
對方很有誠意。
百萬美元量級的大合同,簡·阿諾想接,總是能接到。
但就整個世界範圍內而言。
這幾乎是插畫界裡最為頂格的報價了。
彆看海伯利安先生光花錢買簡·阿諾的一張蠟筆畫稿,就花了整整一百萬美刀。
一來那位油管視頻播放量分紅上億美元的超級網紅不差錢。
對海伯利安來說,視頻的流量多少才是最重要的,為了拉高不同等級插畫家之間的身價梯度,營造出十倍差價的噱頭。
他樂意稍微報價高一些。
二來。
簡·阿諾一張畫稿能賣一百萬美元,是因為他實在是太有名了。
所以雖然他是位插畫師,但本質上已經接近於嚴肅藝術界畫廊賣畫的玩法,而非插畫界的商業合同的玩法。
就像《哈利·波特》的那張封麵畫稿在蘇富比上拍出了101novel.com0萬英鎊的價格。
這並不能等價於接下來會有商業公司願意花兩百萬英鎊,給那位幸運的插畫師開約稿合同。
101novel.com萬英鎊都沒有。
畫稿本身值多少錢不好說。
但schstic出版集團給那位插畫師約稿時的報價,就隻有400鎊而已。
也可以這樣去理解。
海伯利安先生給簡·阿諾開出的那張價值一百萬的簽名支票上,購買的並不隻是那一張蠟筆畫稿,還有購買用對方的名氣為本頻道進行宣發的資源的權力,以及購買把畫稿上的內容印在他個人品牌的馬克杯和t恤衫上的商業版權……
這不光是買一張畫,而是整整一套商業合同的全部打包報價。
甚至他的這張支票裡,還隱藏著讓插畫家願意參與到這種草台班子般的網紅繪畫競賽裡,出現不可控問題的風險買斷成本。
範多恩不就在幾億觀眾麵前,直播翻了大車了嘛。
那對他的打擊遠遠不是十萬美元能夠彌補的了的。
如果時間倒流,有的選的話。
範多恩最想做的一件事,肯定不是衝去把偵探貓和伊蓮娜小姐一起碎屍萬段,而是把那張海伯利安先生發來約稿合同撕成一百片,混著咖啡一起吃下去。
早知道會碰上這種神經病畫家和神經病評委。
清楚玩的這麼花。
老子肯定就潤了。
大爺才不玩呐。
就地位和榮譽而言,在插畫領域,簡·阿諾這樣的就已經到頂了。
就市場價格而言,除非他能接到《星戰》這個量級的可遇不可求的好萊塢超級大製作的美術設計,或者全程深度參與到《飛屋環遊記》,《冰雪奇緣》這些a級製作成本的動畫電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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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簡單單畫張畫就把錢掙了的情況。
在插畫領域,一百萬美元的價格同樣也已經到最頂了。
不過。
就像是同樣是兩千萬美元片酬俱樂部的頂尖大明星。
那些得了奧斯卡的,可能就要比沒得到奧斯卡的,在片場享受到更好的待遇、受到更多的尊敬,再談合同的時候,甚至能要求額外要幾個點的票房分紅一樣。
這個量級的大合同。
每年不多。
但也沒真少到簡·阿諾一個人就能把它們全部都吃下去的地步。
還是有很多的類似體量的合同,會流到市場上。
交給其他的一線插畫工作室來做。
五十萬美元上下的美術設計大合同,維爾萊茵偶爾也能接到一兩個。
可在出版社的頒獎年會上,他聽見簡·阿諾竟然出言邀請彆人加入他的私人插畫工作室時,妒忌的差點抽過去的原因就在於——
相比其他的知名插畫工作室,簡·阿諾的畫室在和甲方談合同的時候,錢多錢少還是其次。
重要的是,簡·阿諾的畫室是擁有資格提一些比較“過分”條件的。
比如工作室出品的圖畫ip的所有權,要歸屬於插畫室。
又比如說周邊衍生收入的商業分紅權。
誰也不是傻子。
縱使是圖書類出版合同。
出版社覺得某部書的銷量會非常的“爆”的情況下,都是會直接買斷,通常花不了幾個錢的,一兩千刀,頂多頂多一萬刀。
他們一般是不太願意給畫師銷售分成類的合同的。
而其他類型的商業設計。
除了法律規定的署名權以外。